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发挥民主监督作用,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务实、高效,按照《2024年济南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的新形势、新要求,确保政务公开的透明度、公平性和便利性,更好地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公开原则。政务公开工作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为依据。
(二)坚持客观真实原则。公开的内容客观真实可信。
(三)注重实效原则。政务公开工作从实际出发,提高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公开内容
(一)管理信息公开。主要包括本单位的领导信息、机关简介、机构设置等。
(二)财政信息公开。按照工作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财政预算、财政决算等信息。
(三)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主要包括本机关阶段性年度工作计划、重点工作安排等。
(四)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综合协调部牵头政府信息公开的统筹指导、监督检查、信息统计、年报编制及按时完成高新区下达的公开任务等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发布。各业务部门要切实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对主动公开的内容,确保真实准确,并及时报送综合协调部。
(二)规范公开流程。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政务公开信息必须经业务部门部长、分管领导等逐级审核把关,在确保信息格式规范、真实准确、符合规定后发布。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政务公开议事协调机制,统筹发挥好调度、协调、指导、督促落实作用,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具体工作,确保各项任务完成。
(二)加强业务培训。将政务公开纳入领导干部和部门人员教育培训内容,积极向先进单位学习,找差距、知不足,总结提炼经验,促进整体水平提升
(三)严格公开审核。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建立由内设机构领导、分管领导层层审核的工作机制,严格把关,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编辑: 翟海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