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为保证年度单位数据与定报调查数据的一致性、协调性,原则上应选取近三个月经营较为稳定、具备一定统计基础的个体户作为拟纳入单位。
二、2024年年度审批
(一)审批时间。
2024年12月10日前,在10月定报调查单位库的基础上,一次性上报拟纳入单位、拟退出单位及信息变更单位的清单。
(二)审批类型。
1.拟纳入的个体户。2024年全年销售额(营业额)预计数达到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限额标准的个体户。(主营业务收入:批发业2000万元及以上;零售业500万元及以上;住宿业200万元及以上;餐饮业200万元及以上。)
2.变更主要信息的调查单位。2024年的定报调查单位库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和单位名称需要变更的个体户。
3.拟退出的调查单位。包括限上转限下、注销或吊销、专业变更、辖区(跨省)变更、单位界定错误、停业(歇业)、其他(需说明具体原因)的单位。
三、2025年年中审批
(一)审批时间。
2025年6月份开展一次个体户入库审批工作,2025年6月10日前,上报拟纳入单位、当月信息变更单位的清单。其他常规月份只进行信息变更单位的审核。不满足报表要求的个体户待年底申报退出。
(二)审批类型
1.拟纳入的个体户。至申报入库时销售额(营业额)达到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限额标准的新开业个体户。(主营业务收入:批发业2000万元及以上;零售业500万元及以上;住宿业200万元及以上;餐饮业200万元及以上。)
2.变更主要信息的调查单位。2025年的定报调查单位库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行业代码等信息需要变更的个体户。
四、入库申报材料
1.《情况调查表》;
2.营业执照(证书)扫描件;
3.最近连续3个月的经营情况表(E204-3表或S204-3表);
4.最近1个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5.业务系统说明(见附件1);
6.最近连续3个月的业务系统截图(示例见附件2)。
注意:1.若个体户无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需由个体户出具加盖单位公章或由经营者签字确认的相关说明。
2.业务管理系统说明需具体列示该个体户所有业务管理系统的名称及对应的业务活动,并说明这些业务系统数据是否涵盖该单位全部交易数据、是否包含本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的交易数据等内容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3.业务管理系统截图需清晰显示个体户名称、数据期别、本期别合计数据(示例见附件2)。
五、注意事项
1.应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主要活动内容打标识,避免因怀疑超范围经营而被直接打回。
2.准确填写主要业务活动及行业代码。
3.“自愿申请入库,提供材料真实无误并保证按时准确报送统计报表”等一系列签字勿漏。直接从原件复印的,由原件提供者注明“该件复制于《xxxx》(证据名称)原件,经核对与原件无误,共x页,由本人提供”;从计算机中的文件直接打印的,由证据提供者在文件上注明“该件取自xx(人名,公用计算机则填写部门名称)计算机,经核对与原件无误,共x页,由本人提供”,以上资料均需申请人签字。
六、报送形式
1.扫描件及打印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所有图片必须清晰、端正,严禁颠倒,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3.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压缩成文件包,以“街道+个体户名称”命名提交,纸介质交至街道统计工作人员处。
七、后续工作
纳新入库个体户的统计业务应具有规范性,具备统计报表的基本条件,在库期间需按统计制度要求,持续、规范报送统计报表,规范整理统计凭证,配合统计部门开展查询、调研及核查等工作。
八、联系方式
单位 | 联系人 | 咨询电话 |
高新区 | 张老师 | 83238930 |
杜老师 | 88871134 | |
刘老师 | 88871478 | |
舜华路街道 | 苏老师 | 88871151 |
丁老师 | 88723070 | |
孙村街道 | 潘老师 | 68983075 |
巨野河街道 | 李老师 | 88250705 |
遥墙街道 | 杜老师 | 88738888 |
临港街道 | 吴老师 | 88738602 |
章锦工作组 | 王老师 | 88200971 |
附件:
济南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4年10月25日
编辑: 魏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