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信息 : 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 研究深化新时代养老服务改革发展有关举措
机关各部门、园区、办事处、驻区各单位:
为解决我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员工和驻区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根据《济南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和《济南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常态化配租申请程序公告》的相关规定,高新区规划建设部对2024年10月份各公租房小区常态化配租申请及变更的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申请资料进行了初审及复审,现将已通过初审及复审的申请人(单位)和共同申请人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
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请异议人本人持身份证和书面异议材料及相关证明于2024年11月22日前提交到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部进行核实。联系电话:66959976。
附件:
通过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11月常态化配租申请及变更初审复审条件的申请人(单位)和共同申请人明细表.xlsx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部
2024年11月18日
编辑: 魏繁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