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方案(试行)

2025-12-31 21:25 来源:高新区环保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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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方案(试行)

 

专家介绍:张国臣,济南市环境研究院高级工程师。在污染治理工程、噪声污染防治政策等领域有较深研究。多年来一直从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凭借其扎实的专业知识与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济南市环保政策的制定与实施贡献了坚实的专业技术支持及宝贵的专业意见。

 

1. 问:此次济南高新区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依据是什么,如何划定的?

答:划分依据主要为三方面: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声环境质量标准》等国家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二是《“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国家及省市政策性文件;三是《济南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在划定范围上,聚焦1类和2类声环境功能区,同时涵盖相邻交通干线两侧区域,既精准锁定需重点保护的“安静需求”区域,又兼顾交通干线周边噪声防控的特殊性。划定过程中剔除商业金融、工业生产、仓储物流等非敏感用地及绿地、空地,合并非交通干线分隔的相邻敏感区域,且明确单个区域不小于0.1平方公里,既避免范围碎片化导致管理难度增加,又确保划定区域具备实际管控价值,实现“合规性、针对性、实操性”三者统一。

2. 问:高新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分布情况是怎样的?

答:高新区共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36块,面积9.12平方公里,均位于舜华路街道,其中,花园东路至工业南路区域划定了11块,面积共计1.73平方公里,占集中区域总面积的18.93%;工业南路至经十路区域划定了12块,共计2.22平方公里,面积占比24.29%;经十路以南区域划定了10块集中区,共计4.8平方公里,面积占比52.52%;花园东路以北区域划定了3块,共计0.39平方公里,面积占比4.27%。

          3. 问: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要落实哪些管控要求? 

答: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相关条款管理要求,同时,《划分方案》针对集中区域内高音广播喇叭的使用、集中区域周边的施工工地管控、噪声职责分工三方面做了补充。


查看政策原文: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方案(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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