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信息 : 习近平主持召开企业和专家座谈会强调 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主题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以下单位(详见附件)经本机关按照“实行告知承诺”的方式进行形式审查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取得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设立许可),到2024年3月22日,仍未达到《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告知承诺书》中准予审批服务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标准,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五款规定的下列情形: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五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撤销以下单位已取得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同时记入诚信档案,对以下单位以后的同一行政审批申请,不再适用告知承诺的审批方式。
以下单位有权在收到撤销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我部提交书面陈述或申辩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件: 拟撤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
联系人:张昌辉
联系电话:88874881
联系地址:济南高新区舜华路750号
2024年3月22日
附件:拟撤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
企业名称 | 地址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 |
山东联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32-1号1号办公楼2楼207 | 37019920230671 |
山东凤冠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舜华路750号大学科技园3号楼525室 | 37019920230599 |
聘多多(济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工业南路57号高新万达广场Y1座1单元1418室 | 37019920230679 |
山东德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32-1号1号办公楼2层211 | 37019920230660 |
山东中弗文物保护有限公司 |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新泺大街1166号奥盛大厦2栋501 | 37019920230676 |
山东新泽宇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9号楼南楼5楼B07室 | 37019920230615 |
编辑: 高新区审批服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