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关于公布2023年度普法数据及履职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2-07 00:00 字体:【 信息来源: 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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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济南市《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济南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施办法》要求,和《济南高新区2023年度重点单位普法责任清单》相关内容,现将本单位2023年度普法工作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普法工作机制情况

(一)加强普法工作组织领导

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办,充分发挥主要负责人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将法治建设与经济发展主责主业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

(二)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规划、年度计划

完成对《济南高新区2023年度重点单位普法责任清单》统计普法责任相关工作内容的确认和落实;推进《济南高新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执行,并认真开展中期实施情况自评;及时制定高新区2023年统计法治培训计划,统计法颁布40周年、第五次经济普查宣传月活动方案等。

(三)加强普法队伍建设

统计办全体工作人员皆为普法员,将统计普法融入统计定报、数据质量核查等日常业务,密切结合年内重点开展的统计造假专项治理,相关整改、整治,上级“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月度、年度“升规直报”等工作;年度工作布置会和日常业务指导,“讲业务先讲法”,并把业务主管部门人员、园区、街办统计工作人员都纳入高新区统计普法队伍,主动送法上门。

二、组织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情况

(一)推动管委会专题会议、部门党支部党员大会学法活动3场次。主要活动具体情况:

1.3月14日,组织召开高新区管委会统计工作专题会议,向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各园区主要负责同志、与统计工作相关部门的分管负责同志,传达习近平总书记1月31日重要批示的相关要求,和国家、省、市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

2.3月24日,党风廉政教育主题党日活动中,部门全体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统计法治思想和《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重要文件。

3.7月4日,发改科经部组织全体人员开展“业务大讲堂”培训活动。本次培训,由法务专家及业务骨干主讲。授课内容涵盖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发展脉络、理论体系、精神核心和重大意义,既有宏观形势分析、理论政策宣讲也有业务知识辅导和工作经验总结,实现了政策讲解、业务培训的资源大整合。

(二)推动相关部门单位多种形式学习统计法治重要文件。

1.3月15日,组织召开统计系统专项治理行动动员会议,集体学习各级动员部署会议精神;

2.4月28日,组织召开全区统计系统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推进会议,传达国家、省、市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

3.5月8日,按照省、市统计局关于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工作要求,向全区12个部门单位发函,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学习并加快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

(三)组织开展统计系统工作人员学法考法活动11场次。其中法治讲座6场次,参与学习95人次;法律知识考试5场次,参加考试50人次。主要活动具体情况:

1.1月12日,组织统计办工作人员参加全区纪法教育答题活动;

2.2月13日,召开年度统计工作布置会,组织全区统计系统工作人员集中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及法治重要文件;

3.3月23日,支部第三党小组组织生活会,组织参会党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讲话、批示、指示精神和各级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

4.3月24日,部门党员大会,全体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统计法治思想和统计法治重要文件;

5.3月,组织统计办工作人员集中学习《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其解读——济南高新区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月宣传视频;

6.4月28日,组织召开全区统计系统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推进会议,深入学习国家、省、市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和统计法治重要文件;

7.5月,组织全员积极参与全市《民法典》知识有奖竞答;

8.6月,组织参加全市依法治统暨执法技能竞赛,统计办相关人员完成统计业务知识学习和连续19天网络测试;

9.8月、9、11月,统计办相关专业分批参加全省统计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提升专题培训班,完成网络平台指定课程学习;

10.12月1日起,组织统计办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全区宪法知识有奖竞答活动;

11.12月,组织园区、街办和年内新增企业统计人员统计法治培训,部门新入职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全市法治素养网上考试。

三、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情况

(一)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月、纪念日等重要节点宣传活动4场次,受众261人次。主要活动具体情况:

1.3月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月

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月期间,组织工作人员集中学习《条例》及其解读——济南高新区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月宣传视频;在“济南高新区统计”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该普法视频扩大宣传;组织参加全市“项目突破年”典型案(事)例征集活动,牵头汇总提报了4篇典型案例。

2.5月民法典宣传月

民法典宣传月期间,在“济南高新区统计”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3篇民法典普法宣传文案梳理要点、解答热点,并转发知识竞答活动组织参与民法典线上竞答。

3.“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

通过“济南高新区统计”微信公众号转发多篇普法文章,开展宪法宣传,组织全员参与宪法知识有关竞答活动,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4.“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12月统计法治宣传月

通过“济南高新区统计”微信公众号制作发布多篇专题漫画宣传海报及统计普法文章;积极参加统计法颁布40周年全省统计法治书画展和“《统计法》在我心中”征文投稿活动;分层级、分园区、分专业、分场次组织统计系统、相关部门和企业新增统计人员集中进行统计法治培训。

(二)围绕重点工作第五次经济普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5场次,受众2237人次。主要活动具体情况:

1.8 月,集中开展两员单位清查工作培训;

2.9月6日,召开了五经普重点工作业务培训;

3.9月21日,组织数据质量控制及数据审核业务培训;

4.12月中旬,集中开展了五经普两员业务培训;

5.12月底,组织五经普业务骨干培训。

各场次培训都将《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列入培训必讲内容,推动全区各级依法开展经济普查工作。

四、开展以案释法工作情况

开展多种形式的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活动。一是年内向全区统计系统、相关部门统计工作人员发放高新区统计法治学习材料170余套,及时更新发布统计违法典型案例,广泛开展警示教育;二是日常走访重点园区、重点企业,召开业务培训会、工作布置会,通过播放上级统计违法典型案例普法视频,结合重点指标宣讲具体案例等方式,集中以案释法,年内合计组织26场次、受众2102人次。

五、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情况

(一)编制印发法治学习材料。自行编印《强化防惩统计造

假 发挥统计监督职能——济南高新区统计法治学习材料》,向全区统计系统、相关部门统计人员广泛签发,进一步推动各级各部门单位统计人员深入学法用法。

(二)加强法治作品创作发布。年内制作发布“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统计法》之13个不得”,“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月之依法普查 服务发展”专题漫画宣传海报3篇;积极参加统计法颁布40周年全省统计法治书画展,提报书法作品1个。

(三)加大新媒体平台宣传。充分利用发改科经部微信公众号及“济南高新区”统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普法,年内推送普法信息、普法新闻34篇,受众1394人次。其中,3篇被市统计局内网采用发布、1篇《济南高新区推动统计法治培训全覆盖》被“泉晓法”客户端采用发布。

济南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4年2月2日

编辑: 魏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