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管理部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3.6.1-6.7)
发布日期: 2023-06-09 00:00 字体:【 信息来源: 高新区建设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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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

事项名称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做出处罚决定日期

做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1

济城执高新综处字2023第20021号

山东曼特小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对使用未纳入名录车辆运输建筑垃圾的行政处罚

使用未纳入名录车辆运输建筑垃圾

《济南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对其进行罚款1.5万元

2023年6月2日

建设管理部

2

济城执高新综处字2023第20022号

济南君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对施工现场未采取扬尘治理措施的行政处罚

施工现场未采取扬尘治理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对其进行罚款2万元

2023年6月1日

建设管理部

3

济城执高新综处字2023第61011号

济南华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对施工现场未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的行政处罚

施工现场未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对其进行罚款1万元

2023年6月2日

建设管理部

4

济城执高新综处字2023第61009号

山东长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对施工现场未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的行政处罚

施工现场未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对其进行罚款1万元

2023年6月2日

建设管理部

5

济城执高新综处字2023第61012号

济南中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关于对施工现场起重机防碰撞装置失效、指纹设备未插控制线的行政处罚

施工现场起重机防碰撞装置失效、指纹设备未插控制线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

对其进行罚款1万元

2023年6月6日

建设管理部

6

济城执高新综处字2023第50001号

济南高新开发区杨史液化气站

关于对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贮存燃气、未对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行政处罚

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贮存燃气、未对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对其进行罚款2万元

2023年6月7日

建设管理部


编辑: 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