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第十届齐鲁乡村之星建议人选进行公示和考察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3-10-16 15:37 字体:【 信息来源: 高新区发展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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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齐鲁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107号)规定,为进一步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对我市入选的第十届齐鲁乡村之星张文波等59名建议人选进行公示和考察。

一、公示。在济南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和各推荐单位、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10月16日至20日。推荐单位、人选所在单位可采取在显要位置张贴公示公告,单位网站、内部局域网同时公示等多种易于周知的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对人选相关情况有异议,可以直接向单位人事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也可向齐鲁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反映,反映时须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二、考察公示期满后,各区县(功能区)主管部门在前期推荐工作基础上按照要求对本区县(功能区)建议人选进行考察。重点考察人选的政治表现、工作业绩、社会贡献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时,要审查人选申报时政法、发展改革、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税务、综治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听取所在单位对其综合表现情况及公示情况的介绍,与所在单位5名以上同志个别谈话,查看反映其本人工作业绩的证明、证书和实物等。

三、有关要求。推荐部门和人选所在单位,要按照规定要求认真做好公示和考察工作,认真受理对公示人选的举报和情况反映,仔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考察结束后,对每个人选均要写出500字左右的考察材料,对所有考察人选写出公示和考察情况报告,经本级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由区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于2023年10月24日上午12点前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人事处(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D1534房间)。  

接访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接访地点:齐鲁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济南市历下区十亩园东街7号山东省农业农村厅206房间)

联系电话:0531-51709021(市农业农村局)

0531-51789117(齐鲁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

   真:0531-51709130(市农业农村局)

    电子邮件:nyjzzrsc@jn.shandong.cn(市农业农村局)sdnyrs@ shandong.cn(齐鲁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


附件:第届齐鲁乡村之星建议人选公示名单济南市)

附件 第十届齐鲁乡村之星建议人选公示名单(济南).doc

 

 

                         济南市农业农村局

                            20231016


编辑: 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