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
发布日期: 2022-02-08 17:02 字体:【 信息来源: 高新区发展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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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22年1月1日起,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统一执行《国家药品目录(2021年)》,凡例、药品通用名、药品分类、剂型和限定支付范围等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凡例.pdf

2.西药部分.pdf

3.中成药部分.pdf

4.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pdf

5.中药饮片部分.pdf

编辑: 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