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0年度济南高新区工程技术副高级职称申报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9-08 14:18 字体:【 信息来源: 高新区人力资源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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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职称工作相关规定及《济南高新区关于开展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报送2020年度工程技术副高级职称申报材料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有关政策

(一)申报副高级职称评审所需要具备的任职基本条件、岗位职责、学历和任职年限等要求,按照《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执行。基本要求是: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5年。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二)非公经济组织申报工程技术副高级职称“绿色通道”,按照《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促进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济人社发〔2017〕120号)有关要求执行。具备博士学位,理工类专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理工类专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具备大学本科学历,理工类专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可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三)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按照《山东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暂行办法》(鲁人社字〔2019〕128号)有关规定执行。经市认定享受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待遇的专业技术人才(即我市认定的A、B、C、D类持有“泉城人才服务金卡”的人才);我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中从事科研工作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我市招聘引进的紧缺专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

(四)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9〕14号)要求执行,取得相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视同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作为依据申报高一级职称。

(五)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照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六)继续教育情况作为副高级职称评审的综合参评要素。申报晋升副高级职称的,须完成2017-2020年度公需科目各30学时。

(七)有无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均可申报,证明外语和计算机能力水平的各类证书作为评审参考。对于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学历,不再限定年限要求。

(八)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调整需要改系列(专业)申报评审与原职称同层级的,应在现聘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方可推荐申报。未按规定取得相应系列(专业)职称的,不得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其改系列前后的任职年限可累计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依据。

(九)对不具备规定学历或任职资历,但确有真才实学,任现职以来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申报高级职称。破格条件按照《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鲁人发〔2005〕15号)规定执行。经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准予破格申报的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需参加面试答辩,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十)以非省直评委会、山东省16地市所属市直评委会评定的职称参加本次申报评审,应先办理外地调入人员职称资格确认。

二、申报流程

济南高新区工程技术副高级职称统一实行网上申报评审。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人员注册填报

1.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24.128.251.110:8185/rsrc/ww/login_gg.html)的“专业技术职称”模块进行注册并填报。系统使用说明书和有关技术问题可参阅系统首页的“下载资料”和“常见问题”栏目。

2.申报人员负责填写相关信息,按照要求上传附件。网上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合法、有效,与原件材料完全相符;上传材料须清晰、完整、规范,应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凡未按通知要求填报信息或上传附件导致影响评审的,责任自负。

(二)用人单位审核、公示

1.用人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实效性,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单位确定推荐申报人员名单后,将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如需进一步核实相关资料的,申报人员应配合用人单位提交纸质原始材料,确保申报信息真实、准确。审核无误后,在系统中选择“高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建立申报路径,将本单位申报人员数据汇总上报。

2.用人单位要按规定将《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及其他申报纸质材料完整保存,以备查验。

(三)高新区人才工作办公室审核

收到各单位通过系统报送的职称数据后,人才工作办公室将严格审核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和职称政策。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将在系统上标明原因,及时退回;对需要补充材料的,将注明原因退回,申报人员应按要求进行完善,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报,逾期未提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通过系统汇总上报到济南市工程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四)市工程高评委办事机构审核受理

市工程高评委办事机构收到报送的高级职称数据后,审核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和职称政策。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及时退回;对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予以受理。

(五)送交《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1.申报人员可登录个人账号查询审核进度及审核状态,待济南市工程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通过系统生成并打印《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一式2份,A3纸型,双面同向打印),送交到用人单位。

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度。申报人员应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上本人亲笔签署“诚信承诺书”,否则不予受理。

2.用人单位对本单位审核通过人员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审核无误并确保由申报人员本人在“诚信承诺书”栏签字后,在“单位意见”栏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汇总本单位所有申报人员的评审表,报送至人才工作办公室人才服务窗口。

改系列(专业)申报职称的,须呈报《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纸质原件2份,并报送反映其工作变动后业务水平、业绩情况等证明材料纸质原件。

破格申报职称的,须报送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的《破格参加评审审批表》纸质原件1份。

(六)评审、缴费、公示、存档有关工作

1.职称评审费按照《关于规范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6〕4号)有关规定执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每人次360元。缴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济南市工程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收到申报材料后,将统一呈报至济南市工程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将及时在济南市人社局官方网站或“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3.评审结果公布后,将返回盖章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存入申报人员档案。评审未通过人员,不再返回《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三、系统填报规范说明

申报人员须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并且清晰、完整、规范上传所有原件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每项附件应按照“时间-内容”的格式命名,如“2010年中级资格证书”“2002年本科学历证书”;同一内容的证书和材料有多页的,需合并扫描为一个PDF文件上传至相应位置。

(一)基本信息

务必保证填写准确无误,并按照系统要求上传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身份证件照片以及2020年以来的社保缴费证明。

社保缴费证明可以通过“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个人网上办事大厅”(http://grcx.jnhrss.jinan.gov.cn:8090/hsp/logonDialog.jsp)注册登录,选择“自助打印-打印社保缴费证明”,起止年月区间选择2020.01-2020.10,打印用途选择“资格认证”,下载社会保险个人权益单后再截图上传。截图中必须带有签章、验真码和二维码等信息以供核验。

(二)申报信息

1.“申报单位”须选择与本人建立真实劳动(聘用)关系的用人单位;

2.“申报系列”选择“工程技术”;

注意:申报“建设工程”专业(附件1)的,“申报系列”选择“建设工程”;

3.“现从事专业”须根据个人所从事专业如实选择,如没有可选专业,则选择“其他”后,据实填写规范名称;

4.“申报方式”:普通申报、绿色通道申报均选择“正常晋升”,高层次人才申报选择“高层次人才直评”,“改系列”“破格”等如实选择;“是否委托评审”选择“否”;“专业工作年限”一般指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累计年限。

(三)学历信息

填写全日制学历学位和评审依据学历学位,需与毕业证、学位证的记载完全一致;结业、肄业、专业证书等不能作为评审依据学历。

证明材料须上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证明材料等原件的扫描件。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包括: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毕业生登记表》。

学历学位证明材料查询方法: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之后毕业的):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注册-学信档案-登录-在线验证报告-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查看-设置最大期限6个月-查看-下载PDF。

2.《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2年之前毕业的):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册-学籍学历认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网上申请-点击进入网上申请系统进行申请。

3.《学位认证报告》: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http://www.cdgdc.edu.cn/)-中国学位认证-认证申请-登录-学位认证申请,根据有关流程操作。申请后在学位申请单管理-已完成申请单中下载电子报告。

4.中央党校函授教育学历,可在“中共中央党校函授教育网” (https://ci.ccps.gov.cn/diploma/)查验并打印查询结果;山东省委党校业余教育学历,可在“山东党校干部继续教育网”(http://xy.sddx.gov.cn/channels/ch01492)查验并打印查询结果。

5.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可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zwfw.cscse.edu.cn/)进行认证查询。

6.无法在网上查询的学历学位,须提供个人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材料。

(四)现专业技术职称

对照现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选择正确的级别、系列和职称。如果没有取得职称,则现专业技术职称栏填“无”。

1.“获得资格时间”:职称证书原则上为当年度发文公布时间(生效时间),职业资格证书原则上为批准时间。

2.“聘任时间”与“获得资格时间”一致。

3.“聘任年限”:填写聘任累计年限,严格按照聘任年限计算表(附件2)填写。年限计算到2020年12月31日。

证明材料需上传现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证书封面和详细信息页全部扫描后合成PDF文件上传)。聘书及聘任文件无需上传。

申报“绿色通道”的,须上传单位盖章的《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登记表》;改系列(专业)申报的,须上传单位盖章的《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外地调入人员职称资格确认的,须上传《外地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认登记表》。

(五)现任(含兼任)行政职务:行政职务一般指企业中的行政管理职位。如实填写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六)任现职以来考核情况信息

如实填写任现职期间各年度的考核等次情况,每年度新增一条信息。系统中“受聘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与《年度考核登记表》中“现专业技术职务”填写一致,根据当年度实际填写“无”“助理工程师”或“工程师”,考核年度均为当年度1-12月。改系列的根据职称证原职务资格名称填写。

证明材料须按照年度分别上传单位盖章的《年度考核登记表》。“绿色通道”申报的,本科申报副高级须如实填写近10年的考核等次情况并上传《年度考核登记表》;硕士申报副高级须如实填写近8年的考核等次情况并上传《年度考核登记表》;博士申报副高级须如实填写近2年的考核等次情况并上传《年度考核登记表》。

(七)外语/计算机水平

1.“懂何种外语,达到何种程度”应按“证书名称+语种+等级+成绩”的格式填写,如“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英语理工B级60分”,并上传相关证书扫描件。

2.“计算机水平”应按“证书名称+成绩或模块数目”的格式填写,如“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4个模块”,并上传相关证书扫描件。

(八)近五年学习培训及继续教育经历

如实填写2017-2020年继续教育学时学分情况,填写一条信息即可。“开始时间”选择2017年1月;“结束时间”选择2020年12月;“专业或主要内容”填写“2017-2020年济南市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时/学分”至少每年30学时,四年累计不少于120学时。

证明材料须上传通过“济南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导出打印的《济南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九)工作经历:原则上与社保缴纳单位、年度考核表考核单位相符。

(十)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成果

1.论文/著作:填写取得现职称以来发表在具有全国统一刊号(CN 、ISSN)的报刊上的论文、作品或公开出版的具有统一书号(ISBN)的著作,不含增刊、内刊、会议论文集等;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填报的论文、著作合计不超过3件。

(1)“成果名称”填写成果项目全称;“时间”填写报刊或著作的出版时间;“报刊或出版社”填写报刊或出版社的法定全称;

(2)“位次”:系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 “1/1”;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法,如:申报人为第1位完成人,系3人合作完成的,填写:1/3 ,依此类推,为第2位的,填:2/3 (申报表格中的“位次”栏均依此法填写)。

(3)“转载刊物”:未在其他刊物转载的,填“无”,在其他刊物转载的,也需扫描上传相关证明。“验证网址”填写论文/著作检索的网址。

证明材料须上传论文/著作的封面、扉页(能体现刊物级别)、目录(需明确标注出姓名及文章位置)、正文的原件及论文检索截图。同一成果的所有证明材料需合成一个PDF文件上传。

论文检索可通过“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库”或“维普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检索,检索截图应包含网站、刊物名称、论文标题、作者姓名及排名、期刊刊号等信息。论文发表在国外刊物的,需上传论文的英文、中文翻译件、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检索证明(例如,山东大学图书馆出具的)扫描件。

2.专利:填写取得现职称以来的相关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填报的专利不超过3件。

证明材料须上传专利证书封面、首页、简介页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http://www.sipo.gov.cn/zwfwpt/index.htm)的检索查询截图等。同一成果的所有证明材料需合成一个PDF文件上传。

3.课题:填写取得现职称以来的课题情况;填报的课题不超过3件。扫描件证据链要完整。

4.获奖:填写取得现职称以来的各类发明奖、勘察设计奖、优秀产品奖、工法、QC小组奖、鲁班奖、泰山杯等与专业技术相关的成果及受奖情况;填报的获奖不超过3件。扫描件证据链要完整。

5.其他:填写获得现职称以来能证明专业技术水平的代表性材料,填报不超过3件。例如,参与起草的《标准》《规范》、软件著作权等。扫描件证据链要完整。

注意:同一成果的不同奖项只填写最高奖项,不得反复填写。

(十一)任现职以来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成绩及表现

填写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条理清楚、取得的成绩要具体明确。

(十二)参加何种学术团体并任何种职务,有何社会兼职

可自愿填写并上传相应佐证材料。

(十三)上传证明附件

上传签字盖章的《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申报“高层次人才直评”的,还须上传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证书等佐证材料。此处不得上传代表性成果等材料。

四、纪律要求

1.严禁申报人员通过未建立真实劳动(聘用)关系的用人单位申报职称,一经发现,将根据《济南市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济人社发〔2011〕231号)有关规定追究相关用人单位和申报人员责任。

2.按照《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4号)规定,申报人员在职称评定等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将作为失信信息予以记录。信用状况不良的单位、组织、个人,将在行政监管、行政便利、财政资金申请等方面给予惩戒。

五、申报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10日,所有申报材料(含退回修改补充的材料)均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报送《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等纸质材料时间原则上为济南市工程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5日内。

2.政策咨询电话:0531-88871237;系统问题咨询电话:12333;技术支持电话:0531-81919792。

3.地点:济南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舜华路750号)三楼A厅人才工作办公室人才服务窗口。


附件:1.副高级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系列专业规范名称参考列表.xlsx

2.聘任年限计算表.docx

3.相关表格下载.zip


济南高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管理部     

2020年9月8日       


编辑: 荣占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