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临空经济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 2017-12-11 15:03 字体:【 信息来源: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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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临空经济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需向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现将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园区概况

  济南临空经济区(简称经济区)位于济南市区东北部,中心城区外围,南邻新东站地区,距济南中央商务区(CBD)约25公里,与济阳县城隔黄河相望。规划范围:北至国道308,西至黄河,南至济青高速,东至规划路,规划面积约148km2,其中包含机场规划范围21.4km2。本次规划环评不包含机场规划范围。目前,经济区规划范围内现状以农用地和村居用地为主。

  济南临空经济区功能定位为:国家临空高新产业集聚区,山东对外开放开发引领区,临空商贸与综合物流中心,现代化国际临空产业新城。产业发展重点:引领产业主要包括航空运输服务、航空维修与装备,支撑产业主要包括保税物与空港物流、临空高科技产业,提升产业主要包括空港商务贸易、配套现代服务。规划近期实现总产值800亿元,规划中期实现总产值1800亿元,规划远期实现总产值3000亿元。

  二、园区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环境空气影响。在区内各企业采取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后,各企业产生的工艺废气可达标排放。经预测,区内主要废气污染物对区外近距离村庄敏感点的预测值均达标,经济区建设对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2)地表水环境影响。经济区规划范围内企业生产废水经企业自建污水设施处理后分区排入区内建设的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居民生活废水分区直接排入园区建设的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经处理达标后外排入小清河。经预测可知,区内生产、生活废水分别经园区内各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外排废水对小清河水质影响较小。

  (3)地下水环境影响。经济区地下水主要贮存于第四系及第三系碎隙岩孔隙-裂隙含水组层中,按埋藏条件分为浅层地下水、中层地下水、深层地下水,各含水岩组之间水力联系微弱,相对隔水层主要为各含水层间的粘性土,渗透性能相对较差。区内工业生产及生活用水由自来水提供,不开采地下水,不会对区内地下水位产生影响。区域开发建设及运营过程中,涉及废水储存、流经的环节,均采取合理的防渗措施,根据事故条件下发生渗漏时对地下水质的影响预测结果,其影响范围较小,对成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4)噪声环境影响。经济区内项目投产运营后,在落实相关噪声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区内各功能区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对应的标准的要求。

  根据噪声现状监测,经济区内各规划居民区昼夜的计权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LWECPN满足《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9660-88)中二类区域标准要求,飞机场现状飞机流量对园区规划居住区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经济区内各生产企业产生的一般固废根据废物性质,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一般处置原则处理,不外排;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经济区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6)生态环境影响。园区建设过程中通过加强绿化,一定程度上可弥补植物种属多样性的损失、植被生物量及固碳放氧量的减少;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园区废水、废气对区域内植被生长发育、人体健康影响较小;通过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不会造成较大水土流失量。

  (7)环境风险影响。对区内涉及危险品项目的设计施工、储存、运输、生产使用等各个环节加强监管,制定园区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设风险防范三级防控体系,建立企业、园区、社会三级联动体制。经采取相应的风险防控、应急措施,能大大减少事故发生概率和对环境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入区项目建设时针对工艺废气安装相应的废气处理装置,实现达标排放。

  (2)区内生产废水经企业自建污水设施处理达标后分区排入规划建设的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生活废水分区直接经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废水经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区内工业用水、道路清洁用水、绿化用水等,其余废水外排入小清河。

  (3)合理布局工业区、办公区等,根据噪声防治要求合理选择绿化树种,功能区之间建设绿化带。确保园区各功能区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对应的标准的要求。

  (4)区内生活垃圾全部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区外的济南市生活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填埋处理。

  (5)一般工业固废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进行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确保区内固体废物全部得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济南临空经济区区域开发规划引领产业主要包括航空运输服务、航空维修与装备,支撑产业主要包括保税物与空港物流、临空高科技产业,提升产业主要包括空港商务贸易、配套现代服务。等产业,经济区的发展规划与济南市总体规划具有良好的一致性。经济区区的开发建设与区域环境容量具有较好的相容性,选址符合区域资源和环境的要求。经济区的建设对济南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将起到积极的带动和促进作用。在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后,济南临空经济区的建设对区域的不利环境影响将大大减小,经济区选址基本合理,其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公布的十日内到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临空经济区管理局查阅报告书简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此次公示主要旨在了解公众对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地下水水质、噪声等影响居民生活的主要环境要素的认知情况,对经济区建成投产后对当地经济发展、周围居民生活影响的态度以及是否赞成济南临空经济区的建设。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或邮件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反映意见,或提出宝贵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十日内有效。

  九、委托单位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临空经济区管理局

  地 址:济南市历城区空港北路山东东方航空公司院内

  联系人:盖老师

  电话:0531-82081893

  E-mail:413444588@qq.com

  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山东师范大学

  地  址: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 话:13064050336

  E-mail:512595766 @qq.com

  公示发布单位: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临空经济区管理局

  公示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