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做好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站条件及程序
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应具备6项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1项推荐条件,具体设站基本条件、推荐条件、设站程序等要求,详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指南》(2026)(附件1)。
二、进度安排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6年2月5日前将《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附件2,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附件3,只报送电子版)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我办。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我办将报送至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才开发处将及时向申报单位反馈审查情况,获得推荐资格的申报单位须于2026年3月10日前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按要求完成网上申报。
三、其他要求
1.请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2026年度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按照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有据可查的要求填写相关材料,切实提高申报质量。
2.如有疑问请联系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部人力资源发展与服务办公室(贾华、王佳颖0531-88871087),相关电子材料请报送至gxqsbjy@jn.shandong.cn。
附件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的通知
附件5: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的通知
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部人力资源发展与服务办公室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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