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信息 : 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讨论通过《国务院2025年重点工作分工方案》 审议通过《国务院关于修改〈快递暂行条例〉的决定(草案)》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山东省医疗机构行政许可及备案管理规程》等有关要求,我部受理了山东朴兰医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1.设置单位:山东朴兰医疗有限责任公司
2.医疗机构名称:济南朴兰中医医院
3.类别:二级中医医院
4.申请事项:执业登记
5.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天辰路天辰九号B座201一层、二层、三层、四层。
6.诊疗科目:内科/外科/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专业;美容皮肤科专业/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协议-济南千麦医学检验实验室);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协议-济南千麦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科(协议-济南千麦医学检验实验室)/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协议-济南甲康医院);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内科专业;外科专业;皮肤科专业;老年病科专业;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
7.床位(牙椅):80(0)
8.经营性质:营利性
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2025年3月21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限内对拟执业登记的医疗机构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电话、来访等形式向我部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真实客观,并提供个人或单位真实姓名、名称及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750号二楼南厅A207
邮 编:250101
联 系 人:尚庆宗、陈奇
联系电话:0531-88874881
邮 箱:gxqshswxmsp@jn.shandong.cn
高新区审批服务部
2025年3月14日
编辑: 高新区审批服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