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济南高新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依法行政,着力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提升法治化治理能力和水平,为高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突出思想政治引领。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持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列入济南高新区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纳入党员教育体系,2024年举办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2次,全区各单位开展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58次。每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全区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做到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
(二)落实牵头总责。从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及省、市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积极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建成法治宣传园林小品5处,公交站宣传牌10处,启动电子显示屏84处。区网络安全宣传教育中心获评“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应急安全部、舜华路街道办事处、东城逸家小学、牛旺社区荣获“2023年度法治济南建设示范单位”。市场监管部《实施事中事后模块化智慧监管 推进新型监管机制落地见效》案例入选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案例选编》,为全市唯一入选案例。
(三)强化考核督察问效。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管委会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年终述职,普遍开展述法评议。围绕管委会执法部门和街道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政务服务便民利民、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等情况,开展4次专项督察,聚焦短板弱项推进整改整治,不断提升法治建设工作水平。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进依法行政,全力打造法治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机制。一是始终坚持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并公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加强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推进全区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有关专家的意见,认真吸纳法院司法建议,提升行政决策水平。2024年共审查行政合同97件,行政决策84件,政策文件8件,执法决定1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率、备案及时率均为100%。二是从严规范行政执法。全面开展涉企执法阳光监督改革,推进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召开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推进会,梳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及涉企行政检查清单,规范和压减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运用“济南市行政执法办案平台”,涉企行政检查做到事前备案、事中登记、事后评价全流程监管。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抽查行政执法案卷28卷,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反馈,督促执法部门全面自查整改,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制发《济南高新区行政执法规范化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组织65人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培训考试,152人进行行政执法资格年度审验,在年审更新考试中高新区合格率100%,优秀率73.68%,全市排名第四。三是高效化解行政纠纷。将调解和解理念贯穿复议应诉工作全过程,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等工作程序,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效,审结案件72件,调解和解8件,和解率11.11%。建立府院联动机制,通过组织召开行政诉讼专题会、府院联席会议、制发败诉预警法治提醒函等方式,抓好行政案件风险研判、诉前和解,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保持100%。
(二)强化宣教服务,不断提升法治素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化“八五”普法工作,推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更实举措推进全民守法。一是普法进机关,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学法用法。各单位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结合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学法考法工作,开展“反复练”“模拟考”活动,组织新提拔领导干部、执法人员、聘任体系人员学法抽考4次,参加全区考试276人,考试通过率99.64%。二是普法进校园,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全区各学校落实“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共聘任46名“法治副校长”。集中开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教育宣传活动,2024年开展校级法治专题讲座40余场,受众人次超2.2万;开展法治主题班队会171场,组织法治主题观影22场,创作法治作品31个。三是普法进村居,提升基层干部群众法治素养。开展“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46名村(居)法律顾问与563名法律明白人结对子,街道办事处村(居)法律顾问对“法律明白人”开展法治培训实现全覆盖。舜华路街道办事处、孙村街道办事处2名“法治带头人”参加省法治建设学法抽考,均获得满分。四是普法进群体,做好特殊人群普法教育工作。深化社区矫正“四方联动”,在山东省女子监狱挂牌成立“高新区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基地”,对60名严管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警示教育,全区151名矫正对象,539名安置帮教对象无脱管漏管。
(三)加强源头治理,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一是加强诉源治理。高新法院派驻法官团队入驻区“一站式”矛调中心,联合各街道、公安、人社等部门建立纠纷一体化调处机制,确保重大风险源头化解。2024年全区民初收案9928件,诉前调解成功2932件,诉前调成功率29.53%。二是深化“泉舜心”警律民联调机制。依托基层“一站式”矛调中心,建立以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为主要力量的“三所联调”机制,充分发挥民警的治安防控优势、人民调解员的属地优势和律师的专业优势,实现三方资源互补。累计解答当事人咨询1022次,调解治安民事纠纷951件,调处成功率达97.5%。三是提升根治欠薪“调确查援会”一站式服务。聚合劳动监察、法院、公安等多个部门的力量,开展公开联合调处工作。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联合查处、法律援助、联席会议等举措,形成“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问题”的工作模式,高效率化解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2024年累计受理1624件,调解成功1511件,化解率达93.04%。四是建立基层调解服务品牌。建立人民调解、行专调解、网格调解等6大调解体系,实现5个街道(章锦工作组)、210个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统筹全区网格员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调解上报。推进街道“一站式”矛调中心同步提升,在街道重点打造“小河”“舜馨”“嫁和”等5个调解品牌,并在全区推广。舜华路街道风华社区《拆迁起纠纷 调解促和谐》案例入选2024年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优秀案例。
(四)聚力法治为民,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围绕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一号工程”,按照“为企服务‘更便捷’、惠企政策‘更易享’、涉企监管‘更包容’、护企权益‘更有力’”要求,统筹推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提升法律援助惠民力度。制定《济南高新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和《济南高新区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工作管理制度》,建立41名律师组成的“服务特殊群体律师库”,让企业和社会公众遇到法治营商环境问题,知道“怎么办、找谁办”“怎么维权、如何反映诉求”,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质效。2024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88件,接待来电来访人数1600余次,受援人回访满意率100%。二是推动审批制度高效改革。优化政务服务,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新兴产业,申请新行业表述52个,推出生物医药企业“一类事一站办”“预审预判”服务,实施初创科技型企业“同股不同权”改革。赋能项目深化,推出《关于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若干措施(试行)》《单位工程单独竣工验收实施细则》,为“策划即储备、拿地即开工、建成即使用、验收即办证”再提速。对标最新指标,围绕世界银行“雇佣员工”指标优化服务,全省首发“两减一零一延伸”就业领域改革举措,特殊工时审批材料压减超过50%。三是服务保障企业平稳发展。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开展政法机关“护企优商 助力发展”服务项目深化年行动,成立5个专业服务队,先后走进中国重汽、浪潮集团、齐鲁制药、山东高速、山东省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等20家辖区重点企业进行“法治体检”,出具“体检报告”20份,开出“法律处方”35次,帮助解决企业用工、买卖合同、股权转让等法律风险和难题66个,受到辖区企业的肯定。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统筹依法治区工作有待深化。协调推动法治建设的统筹谋划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好,牵头推进的措施办法不多,法治督察等依法治理手段和措施还需要进一步强化。
(二)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待提升。在统筹推进全区行政执法工作方面,行政执法监督作用发挥不足,监管手段不够丰富;协调监督工作体系不够健全;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有待加强。
(三)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机制有待完善。人民调解体系化、制度化程度还需要提升,各调委会品牌化做得还不到位,影响力不大。
四、2025年工作打算
(一)全面提升依法治区水平。深入贯彻实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突出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学法用法,加强新提任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新入职聘任体系人员的学法工作,定期开展日常学法和模拟演练,提高抽考成绩。
(二)有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做好合法性审查。监督指导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备案。持续深化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培育街道先进典型。加强对政府法律顾问的管理使用,提高其对管委会涉法事务审查质效。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严禁逐利检查,遏制乱检查,坚决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鼓励支持包容审慎监管,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深化复议应诉。加强对复议决定、生效裁判文书履行的监督,深化调解和解,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三)持续优化多元化解机制。深化“一站式”矛调中心建设,整合各方资源建立专业调解队伍,采用常驻、随驻方式入驻中心,做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有效衔接。通过群众点单、中心收单、中心派单、单位化解的形式进行多方联动,形成严密调处网络。加强对调解员的培训力度,提升调解工作能力,推进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服务”。
(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宣传贯彻《法律援助法》,优化法律援助资源配置,畅通特殊群体“绿色通道”。完善一村(居)一法律顾问考核机制,持续开展法律顾问与“法律明白人”结对子活动。成立重大项目律师服务团,对接重大项目、企业,提供合同审查、风险防范等法律服务,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