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典型,激励担当作为,进一步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由省纪委机关、省监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布了《关于表彰山东省“铁纪护航”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鲁人社办发〔2025〕8号),济南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被授予山东省“铁纪护航”先进集体称号。
这是济南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自成立以来首次获得省级集体荣誉,标志着上级机关对全区纪检监察工作的充分认可和高度肯定。接下来,济南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将深入践行“541”发展路径,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持续擦亮“清廉高新”品牌,在今后工作中再创佳绩、再立新功,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高新力量。
编辑: 孙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