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许可阶段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 2024-09-04 11:22 字体:【 信息来源: 高新区审批服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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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范围

高新区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政府投资类建筑工程;社会投资类民用建筑工程;社会投资类工业、仓储建筑工程。下列工程建设项目除外:

1.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或者技术难度特别复杂的项目。

2.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重大公共利益的项目。

3.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

二、办理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办理事项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含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防空地下室建设许可证核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许可证)。

四、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不包括补正申请材料、整改、组织听证、专家评审、项目公示所需时间)。

五、办理地点

高新区舜华路750号济南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A厅301-304综合受理窗口,咨询电话:88871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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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高新区审批服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