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高新区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政府投资类建筑工程;社会投资类民用建筑工程;社会投资类工业、仓储建筑工程。下列工程建设项目除外:
1、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或者技术难度特别复杂的项目;
2、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重大公共利益的项目;
3、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
二、办理条件
申请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使用土地批准文件(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改建、扩建项目已获得规划设计条件);
2、勘察、设计单位已依法确定;
3、设计方案已编制完成。
三、办理事项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社会投资类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可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步核发),房建类项目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供气设施设计审核,供热设施设计审核,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电气工程设计规范要求审核,防空地下室建设设计通知书,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城市地下空间建设项目兼顾人防易地建设通知书,城市地下空间建设项目兼顾人防要求通知书,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批,新建扩建改建工程节水设施设计方案审核,取水许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城区建设项目配套环卫设施设计审查,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通信服务审批,交通影响(出入口)审核,物业服务用房配置设计方案审核,社区综合服务用房设计规范要求审核,供水设施设计审核,门楼牌编划申报,大型建筑物、居民区命名审批,有线电视安装配套设计。
四、办理时限
政府投资类建筑工程,社会投资类民用建筑工程10个工作日内;社会投资类工业、仓储建筑工程建设项目7个工作日内;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
五、办理地点
高新区舜华路750号济南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A厅301-304综合受理窗口。咨询电话:88875593。
编辑: 高新区审批服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