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有关单位:
为选树一批创业先进典型,进一步营造浓厚创业氛围,着力激发劳动者创业的积极性,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加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济政办字〔2022〕32 号)精神,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24年“济南创业之星”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选拔对象须为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在我市创业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拥有10%以上企业股份),所在企业经营正常,已获得过2022年、2023年“济南创业之星”的人员不纳入本次选拔范围内。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政治坚定,品质良好,遵纪守法,积极投身创业创新实践;
(二)创办主体在济南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进行工商注册,成立时间3-10年(截止日期为文件印发之日)。创业企业依法经营,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纳税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不存在重大法律纠纷。创业者本人无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三)创业带动就业作用发挥明显,带动就业5人以上(含5人),并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按时足额发放工资;
(四)具有较强的创业创新意识、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创业事迹突出,具有典型性和可示范性;
(五)创业项目符合我市产业发展要求。创办企业属“四大主导产业”或新业态、新模式创业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
二、选拔程序
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负责2024年“济南创业之星”选拔工作的组织,按照创业赛事流程进行实施,分推荐、选拔、公示、认定四个阶段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区县推荐(7月30日- 8月30日)。各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照选拔条件,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努力扩大选拔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各区县(功能区)经充分筛选,综合考量,择优推荐3名候选人,其中南山区、起步区各推荐1名候选人。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须在本辖区内生产与经营,并提交纸质和电子申报材料。
(三)公示(9月中下旬)。对拟入选人员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四)认定(10月上旬)。经公示无异议的,发文公布名单,颁发2024年“济南创业之星”证书,并给予适当奖励。
三、材料报送
1.《2024年“济南创业之星”申报表》(附件)word版、加盖公章PDF版。
2.照片:4—6张近期照片,含标准照、形象照、工作照、产品照等。
3.事迹材料:含2000字左右创业事迹材料和500字创业事迹简介,创业事迹材料须含申请人创业创新经历,所创企业主营业务及近两年来的业绩、行业地位、社会贡献等内容。
4.印证材料:创业者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022年、2023年企业完税证明;员工花名册(含联系方式);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向员工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的半年以来证明材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图片清晰可见)等。反映个人或公司取得成绩的获奖证书、媒体报道等创业实绩的印证材料。
以上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后,以PDF文件格式提交(其中推荐申报表、个人事迹word版请一并报送)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园区广泛宣传发动,精心遴选挖掘,按要求审核申报单位资料后,报送2名创业之星推荐候选人材料。
2、请高新区各位创业者积极报名参赛,先按照所属园区报名,未在园区内企业可在2024年8月23日16:00前将通知所需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后,以PDF文件格式制作电子版(其中推荐申报表、个人事迹word版请一并报送),并随纸质版一并报送至济南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B514室,联系电话:0531-88871235,电子邮箱:gxqsbjy@jn.shandong.cn。
齐鲁软件园发展中心: 0531-68652703
创业服务中心: 0531-88259888
生命科学城发展中心: 0531-68975017
智能装备产业发展中心:0531-68975310
临空经济区发展中心: 0531-88738077
附件:2024年“济南创业之星”申报表
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部
2024年8月6日
编辑: 刘文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