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信息 : 李强主持国务院第八次专题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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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济南市地名管理办法》规定,下列地名业经济南高新区审批服务部登记为标准地名,其合法权益受国家地名法规保护。请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市民遵照使用此标准地名。
标准名称及汉语拼音
凤凰壹号苑
FenghuangYihaoYuan
辖区位置
高新区舜华路街道
四至位置
东距凤凰路71米,西距开拓路116米,南至舜风路165米,北距新泺大街222米。
申报单位
济南高新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登记证号
济高行审社字第2024004号
登记时间
2024年06月24日
编辑: 高新区审批服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