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高新法院执行局闪电出击查控被执行人车辆,成功促使被执行人履行全部案款,顺利结案。
案例一
申请执行人孙某与被执行人陈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孙某与陈某系表兄弟,双方由于一间门头房租赁问题发生纠纷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陈某支付租金及转让费共计四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陈某未按时履行还款义务。
5月9日,执行局立案执行,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陈某名下有一辆宝马牌汽车,于是立即将该车辆查封,以防被执行人转移财产。虽然对该车进行了查封,但是并未实际控制,执行干警将案件的具体情况与申请执行人孙某进行了沟通,孙某表示如果知道该车的线索,将第一时间联系法院。
“法官您好,我是申请执行人孙某,我看到被执行人陈某的宝马车,就停在他的小区里,请你们尽快去控制车辆。”5月14日,执行干警接到财产线索报告后闪电出击,仅用半小时就成功控制被执行人车辆。被执行人陈某到达现场后,执行干警对其释法明理,并表示如果不履行义务下一步就会将该车拍卖。陈某听后表示愿意还钱,当场去银行取钱履行了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至此,本案圆满执行完毕。
案例二
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济南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双方因赔偿金、加班费、年休假工资、防暑降温费等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济南某公司向张某共需支付3万8千余元,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未履行给付义务。
4月1日执行局立案执行,并通过网络查封被执行人名下车辆,但一直未实际控制。5月10日,申请执行人张某来电表示已找到被查封的车辆,现停在某某小区附近,执行局干警火速出警将车辆控制住,并责令车辆占用人将车钥匙交出,执行局成功将该车辆扣押。5月15日,济南某公司员工主动来到执行局并履行了全部案款,至此,本案执行完毕,案结事了。
能动司法,亮剑执行。下一步,济南高新法院将用足用好各类强制措施,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惩戒力度,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将人民群众胜诉权益及时转化为真金白银。
编辑: 宋雨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