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 | 事项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做出处罚决定日期 | 做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
1 | 济自然规划罚告字〔2023〕7002号 | 李钢 | 无证开采矿产资源 | 李钢于2023年3月15日在巨野河街道王家鹊山村无证开采矿产资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和《济南市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矿产类)》(2021版) | 1.责令李钢停止无证开采矿产资源行为。2.没收李钢非法开采出石料资源60m³。3.对李钢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0元(壹万圆整)。 | 2023年5月11日 | 建设管理部 |
2 | 济自然规划罚告字〔2023〕7003号 | 济南橘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无证开采矿产资源 | 济南橘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在巨野河街道东小龙堂村无证开采矿产资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和《济南市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矿产类)》(2021版) | 1.责令济南橘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停止无证开采矿产资源行为。2.没收济南橘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非法开采出石料资源5m³。3.对济南橘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0元(壹万圆整)。 | 2023年5月17日 | 建设管理部 |
3 | 济自然规划罚告字〔2023〕7012号 | 刘磊 | 无证开采矿产资源 | 刘磊于2023年5月在涵玉翠岭三区2-104号楼西侧院子做防水和改善采光井过程中无证开采矿产资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和《济南市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矿产类)》(2023版) | 1.责令刘磊停止无证开采矿产资源行为。2.责令刘磊赔偿流失的矿产资源6524元,同时对无证开采行为处以罚款10000元,共计16524元(壹万陆仟伍佰贰拾肆圆整)。 | 2023年8月26日 | 建设管理部 |
4 | 济自然规划罚告字〔2023〕7013号 | 杨晓 | 无证开采矿产资源 | 杨晓于2023年5月在涵玉翠岭三区5-102号楼西侧院子做下挖式庭院过程中无证开采矿产资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和《济南市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矿产类)》(2023版) | 1.责令杨晓停止无证开采矿产资源行为。2.责令杨晓赔偿流失的矿产资源16926元,同时对无证开采行为处以罚款10000元,共计26926元(贰万陆仟玖佰贰拾陆圆整)。 | 2023年8月26日 | 建设管理部 |
5 | 济自然规划罚告字〔2023〕7014号 | 淄博坤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非法占用集体土地 | 淄博坤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批准,于2023年4月擅自占用济南高新区孙村街道色峪村集体土地建设职工之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济南市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矿产类)》(2023版) | 1、责令淄博坤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其非法占用的高新区孙村街道色峪村2242平方米集体土地退还给高新区孙村街道色峪村村委会。 2、对淄博坤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非法占用集体土地2242平方米的行为,按其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00元处以224200元罚款(贰拾贰万肆仟贰佰元整)。 | 2023年9月11日 | 建设管理部 |
6 | 济自然规划罚告字〔2023〕7015号 | 董建高 | 无证开采矿产资源 | 董建高于2023年10月14日在巨野河街道庄科村无证开采矿产资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和《济南市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矿产类)》(2023版) | 1.责令董建高停止无证开采矿产资源行为。2.没收董建高非法开采出石料资源585m³(以实际运输方量为准)。3.鉴于董建高尚未对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进行销售,对其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0元(壹万圆整)。 | 2023年12月22日 | 规划建设部 |
编辑: 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