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残疾人两项补贴是什么?
答:残疾人两项补贴分别是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补贴对象为具有济南高新区代管区域内户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残疾人(1-4级)、低收入残疾人(1-2级)和其他困难残疾人(1-2级)。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补贴对象为具有济南高新区代管区域内户籍的残疾等级1-2级的重度残疾人。
问:济南高新区的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是什么?
答:2023年1月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城乡低保中的1-4级残疾人每人495元/月;低收入残疾人、其他困难残疾人中的1-2级残疾人每人209元/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每人330元/月。
问:其他困难残疾人是指什么类型的残疾人?
答:其他困难残疾人包含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脱贫享受政策户中的残疾人。
问:在济南高新区居住的外地户籍可以办理两项补贴吗?
答:可以。自2021年4月22日起,残疾人两残补贴实行以任意地申请、户籍地审核审定及发放的形式办理。在济南高新区居住、具有两项补贴申请需求的外地户籍残疾人,可到就近街道办事处提出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申请材料通过“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由受理地推送至户籍地审核、审定。受理地不负责对申请人补贴资格进行认定或其他形式的审核,残疾人享受补贴政策的类型及标准由户籍地负责解释。
问:什么情况不能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答:按照“政策衔接、动态调整、自愿选择、避免重复”的原则,明确残疾人两项补贴与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制度的有机衔接。
1.残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与重点困境儿童不得申领困难生活补贴,符合条件的,可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2.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择高申领。
3.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得申领残疾人两项补贴。
4.1-4级伤残军人不得申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其他伤残军人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的,可申领护理补贴。
5.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的残疾人不得申领残疾人两项补贴。
6.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护理补贴条件的残疾人,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护理补贴。
解读机构及联系方式
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部
联系电话:0531-88871708
编辑: 曹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