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部2023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11月16日-11月22日)
发布日期: 2023-11-22 15:05 字体:【 信息来源: 高新区社会事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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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部2023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11月16日-11月22日)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

事项名称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做出处罚决定日期

做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1

济高卫放罚〔2023〕003号

济南高新区舜华路街道办事处贤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对受检者开展X射线影像检查时,未按照规定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案

对受检者开展X射线影像检查时,未按照规定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甲状腺和性腺)进行屏蔽防护

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1.警告;2.罚款人民币5000元

2023.11.16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

济高卫职罚〔2023〕001号

山东万晟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

未按标准规范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案

2022年3月24日、3月25日对山东亮剑陶瓷有限公司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服务中,现场调查的照片未显示用人单位显著标志物位置,不符合《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工作规范》第七条第(六)项的要求,干燥塔工、釉磨工、电工、维修工等岗位的劳动者人数分别为4、6、5、12,个体噪声仅检测了1个人,检测数量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11.3和《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8部分:噪声》(GBZ/T189.8—2007)A.3的要求

依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

1.警告;2.罚款人民币5000元

2023.11.22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编辑: 郝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