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津贴申请指南
发布日期: 2020-12-16 14:14 字体:【 信息来源: 高新区舜华路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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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和发放标准

1、具有本辖区户口(代管区域),年龄80--89周岁,且无离(退)休金的老年人,均可申请享受80-89岁高龄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

2、具有本辖区户口(代管区域),年龄90-99周岁,均可申请享受90-99岁长寿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为:无离(退)休金老年人每人每月260元;离(退)休金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

3、具有本辖区户口(代管区域),年龄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均可申请享受百岁长寿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

二、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高新区80周岁(含)及以上长寿老人生活津贴审批表》,一式四份同时上报电子版;

2、身份证复印件(反、正面);

3、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索引页、申请人本人页); 

4、济南农商银行开户的存折复印件(申请人名字开户的存折);

5、由高新区社保部门开具的有、无职工养老金待遇证明;

6、从其它区县转入人员,需原户籍所在地街道开具老人领取生活津贴的起止时间证明。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村居、社区提出申请;

2、村居、社区老龄业务负责人审核材料,调查核实,在审批表上签字盖章后,并将申请人名单在社区公示栏内公示7天,提交至办事处社会事务办公室;

3、办事处社会事务办公室老龄业务负责人审核材料,在审批表上签字盖章后,提交至区老龄办公室审核;

4、区老龄办公室负责人审核材料后,在审批表上签字盖章,留存一份审批表,其余材料返还至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办公室。


编辑: 张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