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济南高新区加快创新创业发展 助力新旧动能转换若干政策(试行)》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定于近期开展获得国家、省科学技术奖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条件
企业应在济南高新区注册经营、纳税和统计,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对2018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技术进步一、二等奖的企业,及对2018年获得省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技术进步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分别给予奖励。
所获奖项由国务院、省政府及其科技部门颁发。获奖项目第一完成单位隶属高新区的,按照规定额度给予奖励;获奖项目第一完成单位不在高新区而第二完成单位隶属高新区的,按奖励额度的40%比例给予第二完成单位奖励,再后位次完成单位不予以奖励;同时获得两种及其以上奖项的,选择最高等次的一项给予奖励。
二、申报时间
获得国家、省科学技术奖政策奖励采用线下提交申报材料方式。提交时间为2019年7月10日—8月9日。
三、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1.单位营业执照、经税务部门盖章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原件及复印件;
2.《资金申请表》;
3. 国家、省科学技术奖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原件审核后当天退回,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企业真实性承诺书》
四、业务主管部门
济南高新区科技经济运行局科技办公室
联系方式:刘瑞彬 88875156
五、材料受理部门
园 区 | 联系方式 | 地 址 |
齐鲁软件园发展中心 | 刘万蒲 | 高新区新泺大街1768号齐鲁软件园大厦B座A209室 |
量子谷发展中心 | 申 琳 | 高新区新泺大街1768号齐鲁软件园大厦B座四层C404 |
智能装备产业发展中心 | 郭晓琳 | 高新区科创路1001号华昱大厦609室 |
生命科学城发展中心 | 李玉慧 | 高新区科创路1001号华昱大厦411室 |
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 庞 岩 | 济南药谷1号楼A座518室企业服务部 |
中欧制造业发展中心 | 李国康 | 济南机场路7617号(临空经济区建设挥部院内)401房间 |
综保区发展中心 | 高照庆 | 高新区经十东路33688号齐鲁外包城105-1室 |
创新谷发展中心 | 张敬松 | 高新区大学科技园海棠路8366号创新谷1号孵化器Z3-805室 |
东区商业发展中心 | 王 刚 | 高新区科创路1001号华昱大厦511室 |
附件:《资金申请表》资金申请表.doc
济南高新区科技经济运行局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