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厉打击城管领域以“渣土车”涉违法犯罪为重点的黑恶势力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19-12-10 17:44 字体:【 信息来源: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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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严惩“渣土车”运输领域抢占工地、阻拦施工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渣土车违法运输”问题整治,依法惩处不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带泥上路、沿途抛洒、超速超载等违法问题,全面排查“渣土车”运输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严厉打击影响市场正常秩序及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深挖彻查涉黑涉恶犯罪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现就严厉打击城管领域以“渣土车”违法犯罪为重点的黑恶势力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是实施“渣土车”运输领域涉黑恶违法犯罪以及包庇、纵容“渣土车”运输领域涉黑恶违法犯罪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

(一)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二)对为“渣土车”运输领域涉黑恶违法犯罪人员充当“保护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坚决依法依纪查处,绝不姑息。

二、“渣土车”运输领域涉黑恶违法犯罪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

(一)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违法犯罪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

(二)窝藏、包庇“渣土车”运输领域涉黑恶违法犯罪人员或者试图帮助其逃避法律制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黑恶势力犯罪人员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违法犯罪并经查证属实,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四、全市政法机关、“渣土车”监管机关要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切实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有效衔接,进一步规范完善行政部门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程序,强化“渣土车”运输领域涉黑恶违法犯罪的证据收集与使用,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要以“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从严惩治,对“渣土车”运输领域涉黑恶违法犯罪重拳出击,侦办一批群众深恶痛绝的涉黑涉恶案件,惩治一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要坚决同“渣土车”运输领域涉黑恶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积极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渣土车”运输领域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支持协助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共同维护社会秩序。对在打击“渣土车”运输领域涉黑恶违法犯罪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据实予以奖励。政法机关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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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编辑: 毕亚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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