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停车管理,切实保障承租户合法权益,根据济南市物价局、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公布我市市内各区住宅小区共用车库内车位租赁费基准价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价费字【2012】77号)相关规定,结合高新区各公租房项目周边同地段、同标准的住宅车位收费标准,拟对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停车位进行分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车位数量
沁园新居公租房项目地下车位120个;
港源新居公租房项目地下车位244个,地上车位80个;
孙村公租房项目地上车位109个。
二、报名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至2018年1月11日下午5点,逾期报名视为放弃。
三、报名地点
所在各公租房项目物业管理办公室。
四、申请方式
持《济南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本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共同申请人或配偶持有的车辆行驶证均可)到承租的公租房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报名申请。
五、分配方式
届时将通过公开摇号形式摇出选择车位的顺序号,本次未选到车位的承租户之后车位若有腾退,将按照摇号顺序号依次递补进行分配。
六、分配原则
高新区公租房小区车位分配原则为:以房间号为单位一套公租房只允许申请一个停车位。
七、收费标准
地下车位为220元 /月·车;地上车位为80元 /月·车。另外须向物业公司缴纳车位物业服务费为38.5元/月·车。
八、租赁期限
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车位租赁期限为一年,期限届满一个月前审核资格并进行续租。承租人在租赁期间退房,车位租赁合同解除并退回。
九、摇号分配时间
2018年1月13日上午9:30沁园新居公租房小区,下午1:30孙村南区公租房小区、3:00港源新居公租房小区。
十、车位配租结果公示时间
2018年1月15日至1月19日,公示期为5日。
十一、摇号及选租车位地点
各公租房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
济南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
2018年1月3日
编辑: 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