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高新区首届创业大赛”初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7-01 00:00 字体:【 信息来源: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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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
高新区首届创业大赛将于2016年7月1日正式启动,大赛分为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初赛时间为7月1日至7月31日,为确保大赛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报名参赛对象为2013年1月1日后注册的初创企业。
参赛企业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导向,突出新能源及环保产业、生物医药、高端制造产业、生活性服务业等产业。(2011年以来参加过省市创业比赛取得名次的不再报名参加创业大赛),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报名参赛人员须年满18周岁(1998年1月1日后出生)但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二、参赛条件
1.2013年1月1日(含)以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民政部门注册的合法企业;
2.注册资本和年营业收入额符合国家有关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该企业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
4.创造就业岗位3个以上;
5.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无知识产权纠纷。
对具有较高科技含量、科技成果转化效果较好,公司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在国内具有领先水平的企业,参赛条件可放宽至注册时间为2011年1月1日以后(需提交国家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赛制流程
1.报名。高新区下辖园区、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孵化基地组织参赛企业报名,意向企业参赛的可就近选择园区、基地进行报名参赛。园区、基地应对企业参赛资格进行审查和考评。
2.比赛方式。 由各园区、基地根据自身情况,开展如项目路演、创业训练营、专家评审等多种形式的比赛方式进行初赛选拔,7月28日前完成初赛赛程并选拔推荐3家企业进入复赛评选。
四、奖励机制
1.大赛决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4名。对决赛胜出的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企业将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5000元不等的创业扶持资金予以支持,同时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享受 创业就业礼包 的相关政策扶持。胜出企业中将优选4家参加济南市创业大赛。
2.大赛设优秀组织奖3名。将从重视程度、推进情况、项目质量、成果转化、活动宣传等方面综合考评,对组织初赛较好的单位给予3万元以奖代补资金,表彰工作成果。
五、联系方式
创业大赛参赛事宜请联系: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马倩雯 88871309
济南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 杨津亮 88819308
创新谷发展中心 王 罡 58680612
生命科学城发展中心 王 珂 68975111
齐鲁软件园发展中心 齐 心 88875717
综保区发展中心 于晓璐 88238018
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罗 毅 88871651
迪亚创业孵化基地 付永生 88873540
同科天地创业孵化基地 王建英 88870587
麦道创业孵化基地 张 帆 88803609
韩都衣舍创业孵化基地 魏成高 18769769871
济南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牛 静 89730958
六、注意事项
本次通知为预赛通知,赛事的相关事宜以随后下发的《高新区首届创业大赛实施方案 》为准 。
附:1、《高新区首届创业大赛报名表》
2、《高新区首届创业大赛商业计划书模板》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2016年6月27日

编辑: 高新区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