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运行评价工作,鼓励引导企业不断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支持构建更加完善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现根据《济南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济工信科技字〔2020〕3号),就2025年度(第27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运行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等领域的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不得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黑名单。
二、申报要求
申报企业应达到《济南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附件1)和《济南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指南》(附件2)规定的基本条件。企业要确保资料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盖章版PDF电子版,汇总表excel版(附件3),于10月22日前报送至高新区工信办(科航大厦3号楼317办公室)。
三、运行评价
按照属地原则,请2022年之前(含2022年)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提交运行评价材料。运行评价材料需参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编写提纲进行编制(附件4)。将盖章PDF电子版一份,汇总表(附件5),于10月22日前报送至高新区工信办邮箱。
申报请加QQ群:591828323
联系人:许老师88871573,杨老师88871416
邮箱:gxqkjjgxb@jn.shandong.cn
附件:
附件2:济南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指南(2025年) .doc
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5年9月28日
编辑: 魏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