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抓改革创新促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完善技术创新体系,打造产业链协同创新平台,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根据《山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南》(鲁工信技〔2023〕150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南”)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省制造业创新 中心培育和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育工作
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应立足于共性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符合山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需求和产业创新发展实际。重点面向全省冶金、化工、轻工、建材、纺织服装、机械等传统产业,高端 化工、汽车、智能家电、工业母机、轨道交通、海工装备、农机 装备、高端铝材、现代食品等优势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 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医药、绿色环保、新能源汽车、低空 经济、安全应急装备、磁悬浮等新兴产业,以及元宇宙、人工智 能、生命科学、未来网络、量子科技、人形机器人、深海空天等 未来产业。鼓励相关领域具备条件的龙头企业牵头创建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申报程序及条件参见《工作指南》(附件1)。
二 、认定工作
对已纳入培育且完成建设目标任务,达到验收条件的创新中心,经所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初审通过后,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申请验收。验收通过后,正式认定为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程序及条件参见《工作指南》(附件1)。
三、有关要求
请具备条件的企业、单位牵头创建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符合培育条件的报送培育申报书(纸质版一份,电子版刻光盘), 达到验收条件的提出验收申请附验收申请报告(纸质版一份,电子版刻光盘),于10月11日前报高新区工信办(科航大厦3号楼317办公室)。
联系电话:许老师,88871573;杨老师,88871416
电子邮箱:gxqkjjgxb@jn.shandong.cn
附件:
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5年9月30日
编辑: 魏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