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山东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4-30 14:39 字体:【 信息来源: 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浏览次数:

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支持企业加强研发机构建设,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发展新动能主导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新型工业化,根据《山东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认定工作指南》(鲁工信技〔2025〕43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南》)要求,现将《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山东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为依法设立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参与单位应与企业具有密切的产学研合作基础。具有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资格。具体要求按照《工作指南》规定执行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单位根据《工作指南》具体要求,认真编写《山东省“ 一 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书》(附件3),确保材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涉密信息请做脱密处理。

三、有关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5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份报送高新区工信办(孙村科航大厦3号楼317室),申报材料PDF 版 一 份、汇总表excel版(附件4)发送高新区工信办邮箱。

高新区工信办邮箱: gxqkjjgxb@jn.shandong.cn

联系人:杨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88871416,88871225

附件: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山东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印发《山东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认定工作指南》的通知.pdf

附件3.山东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书(2025版).docx

附件4.山东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推荐汇总表.xlsx

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5年4月30日

编辑: 魏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