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租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812号)第三十三条、《济南市住房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济建发〔2023〕23号)第八条及《济南市住房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评分标准》(2023年9月27日)相关要求,现将济南高新区2025年采集的住房租赁企业及从业个人不良信用信息向社会公示。
住房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对被公布的信用信息及评价等级有异议的,可以向我单位提交书面异议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1.住房租赁企业不良信用信息采集表
2.住房租赁从业个人不良信用信息采集表
(联系人:高老师,电话:88875581)
附件一:住房租赁企业不良信用信息采集表
租赁企业 | 2025年投诉量 | 被投诉原因 | 扣分依据 | 信用等级 |
(《济南市住房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评分标准》) | ||||
济南为一公寓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81 | 1、违背承租人意愿,要求接受其指定的关联服务的。2、未按合同约定向产权人(或委托出租人)支付租金,或恶意克扣承租人租金、押金。 | 济南市住房租赁企业不良信用信息评分标准第9条扣5分/次、第17条扣10分/次 | C级/为重点监管企业 |
济南万事顺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经营异常) | 137 | 1、企业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异常名单录的。2、未按合同约定向产权人(或委托出租人)支付租金,或恶意克扣承租人租金、押金。 | 济南市住房租赁企业不良信用信息评分标准第21条扣5分/次、第17条扣10分/次 | C级/为重点监管企业 |
济南润德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 92 | 未按合同约定向产权人(或委托出租人)支付租金,或恶意克扣承租人租金、押金。 | 济南市住房租赁企业不良信用信息评分标准第17条扣10分/次 | C级/为重点监管企业 |
山东住家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经营异常) | 59 | 1、企业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异常名单录的。2、未按合同约定向产权人(或委托出租人)支付租金,或恶意克扣承租人租金、押金。 | 济南市住房租赁企业不良信用信息评分标准第21条扣5分/次、第17条扣10分/次 | C级/为重点监管企业 |
济南房易家住房租赁有限公司 | 45 | 未按合同约定向产权人(或委托出租人)支付租金,或恶意克扣承租人租金、押金。 | 济南市住房租赁企业不良信用信息评分标准第17条扣10分/次 | C级/为重点监管企业 |
济南柯诺商业运营有限公司 | 40 | 1、隐瞒出租房屋实际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损害承租人或相关当事人权利的。2、未按合同约定向产权人(或委托出租人)支付租金,或恶意克扣承租人租金、押金。 | 济南市住房租赁企业不良信用信息评分标准第7条扣5分/次、第17条扣10分/次 | C级/为重点监管企业 |
济南辉鸿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 39 | 未按合同约定向产权人(或委托出租人)支付租金,或恶意克扣承租人租金、押金。 | 济南市住房租赁企业不良信用信息评分标准第17条扣10分/次 | C级/为重点监管企业 |
济南幸福依家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经营异常) | 31 | 1、企业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异常名单录的。2、未按合同约定向产权人(或委托出租人)支付租金,或恶意克扣承租人租金、押金。 | 济南市住房租赁企业不良信用信息评分标准第21条扣5分/次、第17条扣10分/次 | C级/为重点监管企业 |
济南市高新区轩羽房产服务中心(个体工商户) | 29 | 1、违背承租人意愿,要求接受其指定的关联服务的。2、未按合同约定向产权人(或委托出租人)支付租金,或恶意克扣承租人租金、押金。 | 济南市住房租赁企业不良信用信息评分标准第9条5/次、第17条扣10分/次 | C级/为重点监管企业 |
济南聚进房产有限公司(经营异常) | 25 | 1、企业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异常名单录的。2、未按合同约定向产权人(或委托出租人)支付租金,或恶意克扣承租人租金、押金。 | 济南市住房租赁企业不良信用信息评分标准第21条扣5分/次、第17条扣10分/次 | C级/为重点监管企业 |
济南市高新区合家乐房产服务中心(个体工商户) | 24 | 未按合同约定向产权人(或委托出租人)支付租金,或恶意克扣承租人租金、押金。 | 济南市住房租赁企业不良信用信息评分标准第17条扣10分/次 | C级/为重点监管企业 |
附件二:住房租赁从业个人不良信用信息采集表
住房租赁从业个人 | 2025年投诉量 | 投诉原因 | 扣分依据 | 信用等级 |
王永志 | 115 | 未按合同约定向产权人(或委托出租人)支付租金,或恶意克扣承租人租金、押金。 | 济南市住房租赁从业人员不良信用信息评分标准第17条扣10分/次 | C级/为重点监管从业人员 |
姜晶 | 108 | 1、违背承租人意愿,要求接受其指定的关联服务的。2、未按合同约定向产权人(或委托出租人)支付租金,或恶意克扣承租人租金、押金。 | 济南市住房租赁从业人员不良信用信息评分标准第8条扣5分/次、第17条扣10分/次 | C级/为重点监管从业人员 |
魏春刚 | 73 | 未按合同约定向产权人(或委托出租人)支付租金,或恶意克扣承租人租金、押金。 | 济南市住房租赁从业人员不良信用信息评分标准第17条扣10分/次 | C级/为重点监管从业人员 |
张方亮 | 69 | 1、违背承租人意愿,要求接受其指定的关联服务的。2、未按合同约定向产权人(或委托出租人)支付租金,或恶意克扣承租人租金、押金。 | 济南市住房租赁从业人员不良信用信息评分标准第8条扣5分/次、第17条扣10分/次 | C级/为重点监管从业人员 |
高永浩 | 66 | 未按合同约定向产权人(或委托出租人)支付租金,或恶意克扣承租人租金、押金。 | 济南市住房租赁从业人员不良信用信息评分标准第17条扣10分/次 | C级/为重点监管从业人员 |
孟令艳 | 54 | 1、违背承租人意愿,要求接受其指定的关联服务的。2、未按合同约定向产权人(或委托出租人)支付租金,或恶意克扣承租人租金、押金。 | 济南市住房租赁从业人员不良信用信息评分标准第8条扣5分/次、第17条扣10分/次 | C级/为重点监管从业人员 |
王海峰 | 39 | 1、违背承租人意愿,要求接受其指定的关联服务的。2、未按合同约定向产权人(或委托出租人)支付租金,或恶意克扣承租人租金、押金。 | 济南市住房租赁从业人员不良信用信息评分标准第8条扣5分/次、第17条扣10分/次 | C级/为重点监管从业人员 |
魏春丽 | 39 | 未按合同约定向产权人(或委托出租人)支付租金,或恶意克扣承租人租金、押金。 | 济南市住房租赁从业人员不良信用信息评分标准第17条扣10分/次 | C级/为重点监管从业人员 |
刘润泽 | 36 | 1、采取暴力、威胁、恐吓、断水断电等方式驱赶承租人的。2未按合同约定向产权人(或委托出租人)支付租金,或恶意克扣承租人租金、押金。 | 济南市住房租赁从业人员不良信用信息评分标准第16条扣10分/次、第17条扣10分/次 | C级/为重点监管从业人员 |
张士武 | 25 | 未按合同约定向产权人(或委托出租人)支付租金,或恶意克扣承租人租金、押金。 | 济南市住房租赁从业人员不良信用信息评分标准第17条扣10分/次 | C级/为重点监管从业人员 |
高世松 | 21 | 未按合同约定向产权人(或委托出租人)支付租金,或恶意克扣承租人租金、押金。 | 济南市住房租赁从业人员不良信用信息评分标准第17条扣10分/次 | C级/为重点监管从业人员 |
王明帅 | 20 | 未按合同约定向产权人(或委托出租人)支付租金,或恶意克扣承租人租金、押金。 | 济南市住房租赁从业人员不良信用信息评分标准第17条扣10分/次 | C级/为重点监管从业人员 |
济南高新区规划建设部
2025年10月31日
编辑: 魏繁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