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推荐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评选表彰对象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5-10-20 12:35 字体:【 信息来源: 高新区市场监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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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关于开展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和个私协会系统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中个协字〔2025〕27号),按照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个体私营企业协会推荐程序要求,现将拟推荐表彰的先进个体工商户名单公示如下:

拟推荐先进个体工商户:

济南高新开发区皎芸化妆品经销中心  周青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区市场监督管理部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身份证号和有效联系方式。

公示日期:2025年10月20日至24日。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电话:0531-88871318

电子邮箱:gxqzxgf@jn.shandong.cn


编辑: 交易秩序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