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部分租赁公司未进行企业备案交易风险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4-07-24 16:10 字体:【 信息来源: 高新区规划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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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高新区住房租赁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环境,有效整治部分房屋租赁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及济南市《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住房租赁企业备案管理的通知》相关要求,就我区部分租赁公司企业备案情况进行检查,现对部分正在开展住房租赁业务未按规定进行企业备案的租赁公司名单予以通告:

1.济南青朴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2.济南山水房产有限责任公司

3.济南京枫住房租赁有限公司

为有效应对房屋租赁过程中的交易风险,请广大产权人、承租人在租赁房屋时提高警惕,认真核实租赁公司实际情况,查看企业营业执照及备案证明,选择规范诚信守法的租赁企业,租赁符合《济南市租赁住房居住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的房屋,避免自身权益受到损害。

特此通告。

高新区规划建设部

2024年7月24日

编辑: 魏繁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