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省级智能工厂和智能 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6-04 15:57 字体:【 信息来源: 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智能制造场景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培育认 定办法》《山东省省级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培育认定 办法》(鲁工信装〔2022〕42号)要求,现组织开展我区2024年度省级智能工厂和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智能制造场景、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申报条

1.在济南高新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三年以上,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财务状况良好的生产制造企业。

2.企业须已在“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分 平台”完成自评估,申报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的企业须达到2 级及以上(平台网址:https://www.c3mep.cn/home?subPlatfo

rmld=8) 或通过智能智造能力成熟度认证达到2级及以上。

3.企业主导产品(技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政策导

向。

4.企业具有良好的智能制造基础,已制定智能化发展规划 和具体推进措施。申报的智能制造场景、数字化车间、智能工 厂应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智能制造场景满足《智能制造典型 场景参考指引》(附件2)、数字化车间满足《数字化车间关键要 素》(附件3)、智能工厂满足《智能工厂关键要素》(附件4), 在在缩短产品研制周期、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运维成本、提高能源利用率、降低产品不良率等方面取得显著效果。

5.通过智能制造实践带动企业研发、制造、管理、服务等 各环节智能化水平提高,在同行业处领先水平,实践模式具有

可复制性、易推广性,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6.申报企业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

故,或严重失信、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7.申报企业愿意主动配合开展现场评估和宣传总结,积极

推广典型经验。

8.具有市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资格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支持。

(二)智能制造解决方案供应商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三年以上,具有健全财务

管理机构和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2.从事智能制造软硬件装备和系统设计、生产、安装、调

试,为制造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提供产品或

集成服务,主要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政策导向。

3.拥有研发设计、集成实施和运维服务专业团队,已经建 立完善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信息安全管理和售后服务管理

体系等。

4.在某一领域或行业具有专业性、特色化和创新性,在关 键技术装备、软件、智能制造成套装备、工艺和关键零部件等

方面应拥有自主核心技术。

5.申报单位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

故,或严重失信、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6.申报企业愿意主动配合开展现场评估和宣传总结,积极

推广典型经验。

二 、申报要求

企业按要求组织和提报材料(申报书格式见附件1),企业选择对应申报类型填写,并对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简装胶封成册,提供电子版。

申报智能制造场景、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的单位 同时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反映的无 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不得早于通知发布日期。

申报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的单位同时提供机器人使用情

况(附件5),以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反映的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不得早于通

知发布日期。

三、工作要求

申报单位请于6月21日前将汇总表(附可编辑电子版)、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申报材料电子版(盖章PDF 版及Word 版),报送至济南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联系人:张 冰    88871826

地  址:科航路1066号科航大厦3号楼317室

邮  箱:gxqzb@jn.shandong.cn

附件: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省级智能工厂和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的通知.pdf

附件2:相关附件材料.zip

济南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4年6月4日

编辑: 魏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