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南湖花苑店违约行为的处理决定
发布日期: 2024-06-24 16:38 字体:【 信息来源: 高新区社会事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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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南湖花苑店:

经查实,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南湖花苑店存在将非医保药品或其他商品串换成医保药品并使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的违约行为。根据《济南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六章第三十九条相关约定,进行以下处理:

 1.返还举报人非医保药品或其他商品费用共计128元;

 2.自发文次日起解除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南湖花苑店济南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

 

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部医疗保障办公室

2024年6月24日


编辑: 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