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项目
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申领
◆办理依据
《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关于转发鲁财社〔2018〕86号文件做好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济财社 〔2019〕25号)、《关于印发小微企业新招用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奖补办理流程等有关工作 流程的通知》(济就字〔2019〕6号)、《关于小微企业申领创业补贴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济人社发〔2020〕3号)、《关于转发〈山东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创 业补贴政策适用范围的通知〉的通知》(济就 字〔2020〕7号)。
◆对象范围
法定劳动年龄内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
◆申请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毕业5年内全日制 高等院校毕业生,在本市创办小微企业(2018年1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租用独立经营场地,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创业者(法定代表人)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未享受相应的政府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可申请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创业场所租赁补贴采取先缴后补方式,每年申请1次,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同一创业者注册多个小微企业的,只能在一个企业申请,不重复享受补贴。
◆补贴标准
5000元/年
◆申请材料
1. 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申请确认表;
2. 创业者身份证原件(网上申请不需提供);
3. 户口簿原件(网上申请不需提供);
4. 书面租赁协议和房租付款凭证原件;
5. 提供最近连续不少于12个月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或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需在电子税务局打印并带有纳税人识别号的企业电子印章;
6. 登记注册创业前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证书原件、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返乡农民工和就业困难人员的证明材料。
◆办事程序
1. 单位申请。
(1)网上申请。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ggjyrc .hrss.shandong. gov.cn/sdjyweb/index.action),选择“单位登录”, 搜索“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填写企业信息并上 传申请材料扫描件(或资料照片)。
(2)现场申请。携带申请材料到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地的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将企业申请信息录入系统。
2. 初审。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上报信息进行初审。
3. 审核确认。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初审通过信息进行审核确认。
4. 公示。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公示5个工作日。
5. 资金发放。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支付补贴资金到企业银行基本账户。
◆办理时限及地点
网上办理:即时受理。网址: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ggjyrc.hrss.shand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
现场办理:即时受理(材料齐全、信息准确、符合申请条件,录入业务办理系统,不含确认审核、公示、资金拨付等环节)。
舜华路街道办事处地址:天辰路1257号舜华人社服务大厅
孙村街道办事处地址:孙村镇春晖路1888号孙村街道人社服务大厅
遥墙街道办事处地址:遥墙馨苑小区五区遥墙人社服务大厅
临港街道办事处地址:温泉路12号临港便民服务大厅
巨野河街道办事处地址:世纪大道2566号巨野河人社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
舜华路街道办事处0531-88877376
孙村街道办事处0531-88756012
遥墙街道办事处0531-61317769
巨野河街道办事处0531-88253715
临港街道办事处0531-88742942
编辑: 刘文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