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项目
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领
◆办理机构
工商注册登记地的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办理依据
《济南市财政局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鲁财社〔2018〕86 号文件做好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济财社〔2019〕25 号)、《关于印发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奖补办理流程等有关工作流程的通知》(济就字〔2019〕6号)、《关于小微企业申领创业补贴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济人社发〔2020〕3号)、《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财政局关于优化调整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的通知》(济人社发〔2022〕6号)。
◆对象范围
法定劳动年龄内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 年 10 月 1 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 12 个月以上,申请补贴时连续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不少于 6 个月(其中补缴社会保险费不得超过3个月)的创业人员(法定代表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申请条件补贴标准
法定劳动年龄内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 年 10 月 1 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 12 个月以上,申请补贴时连续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不少于 6 个月(其中补缴社会保险费不得超过3个月)的创业人员(法定代表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创造就业岗位多少发放不同标准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下同)并与其签订 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和每个岗位 2000 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一)吸纳符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政策规定条件人员(简称符合条件人员,不含创业者本人,下同)5 人以上(不含),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提高至 3 万元。
(二)吸纳符合条件人员 3(含)-5 人(含)的,一次性创 业补贴标准为2.4万元。
(三)未吸纳或吸纳符合条件人员3人以下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 1.2 万元。
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每名创业者、每个企业只能领取一次。
◆申请材料
1.《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申请确认表》;
2.创业者身份证原件;
3.《小微企业申请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人员花名册》
4. 带动就业人员身份证原件;
5. 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帐;
6. 吸纳人员为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需要提供毕业证原件。
7.提供最近连续不少于12个月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或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需在电子税务局打印并带有纳税人识别号的企业电子印章;
8.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在单位出具的离岗或在职创业证明、专业技术人员证书)。
◆办事程序
1.单位申请。符合申领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者,可携带申请材料向工商注册登记地的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也可通过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ggjyrc.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单位登录,选择工商注册登记地的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线上申请。
2.受理审核。小微企业创业者线下(现场)申请的,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审核,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补贴信息录入申报系统,并将申请材料扫描件、比对数据截图作为附件一并上传。原件退还小微企业创业者。小微企业创业者线上申请的,自行将申请材料扫描件(或资料照片)作为附件上传申报平台,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由外网申报平台自动导入的申请材料受理审核,同时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比对数据截图作为附件上传申报系统。
3.审核确认。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根据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上报的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信息进行审核确认。
4.公示。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确认后将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名单、金额等信息,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5.资金发放。公示无异议后,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帐户,不得使用现金。
◆办理时限及地点
网上办理:即时受理。网址: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ggjyrc.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
现场办理:即时受理(材料齐全、信息准确、符合申请条件,录入业务办理系统,不含确认审核、公示、资金拨付等环节)。
舜华路街道办事处地址:天辰路1257号舜华人社服务大厅
孙村街道办事处地址:孙村镇春晖路1888号孙村街道人社服务大厅
遥墙街道办事处地址:遥墙馨苑小区五区遥墙人社服务大厅
临港街道办事处地址:温泉路12号临港便民服务大厅
巨野河街道办事处地址:世纪大道2566号巨野河人社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
舜华路街道办事处0531-88877376
孙村街道办事处0531-88756012
遥墙街道办事处0531-61317769
巨野河街道办事处0531-88253715
临港街道办事处0531-88742942
编辑: 就业和社会保险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