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品企业年度报告工作及2023年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各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品企业:
根据山东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24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按照《印刷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就全区2024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及2023年统计年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核验工作
(一)核验范围
1.2023年12月31日前领取印刷经营许可证的印刷企业均需参加年度报告(不包括复印打印企业)。
2.对停止经营或印刷经营许可证过有效期仍未按时换发新证的印刷企业进行依法清理。
3.年度报告工作结束后,合格单位名单将在山东省印刷信息公示平台(http://yinshua.sddzinfo.cn:7070/NewsPrint/home.jsp)公示。
(二)报告程序
1.印刷企业于3月20日前,通过山东省印刷信息管理平台(http://yinshua.sddzinfo.cn:7070/NewsPrint/sys/jsp/index.jsp)在线填报年度报告,不报、虚报、瞒报等企业将被列入重点监管企业名录。
2.申报方式:登录山东省印刷管理信息平台(http://yinshua.sddzinfo.cn:7070/NewsPrint/sys/jsp/index.jsp)在线填报,填报内容要真实、数据要准确。用户名是各企业印刷许可证的编号(例:37011234),密码为印刷许可证号(例:37A01C001)。登陆后,通过年度报告入口在线填报《山东省2024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表》(不需要打印,网上申报即可)。
4.申报内容:按要求填写《山东省2024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表》(包括基本信息、产品产量、数字印刷、设备信息、认证信息、人员信息、违规信息、绿色印刷等);上传《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限外商投资印刷企业)、《营业执照》、《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等照片。
填表过程中,请大家务必看清填报单位:万令,亿印,千印张。是否为上市印刷企业,是否为绿色印刷企业(如是绿色印刷企业需在“认证信息”一栏上传绿色印刷企业认证证书),是否为数字印刷企业,是否有印刷商务网络平台。详细填报注意事项请参考附件1。
5.审核程序:各企业提交年报后,高新区管委会教育文体部对企业填报内容进行审核,如填报内容不符合要求,将被退回重新申报。
二、统计年报工作
完成第一项年度核验工作后,进行第二步,统计年报工作。
(一)统计范围:
在附件名录中的企业(见附件2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品企业统计年报用户名和密码、附件3出版物印刷、数字印刷、专项印刷统计年报用户名及密码),密码与用户名一致。不在附件2的企业暂不需要填报统计年报系统。企业如未按规定填报统计年报,一律视为印刷企业年报不合格。
(二)完成时限:4月5日前完成统计上报工作。
(三)填报方式:数据采用互联网在线报送的方式填报。各填报单位直接登录“新闻出版统计信息管理系统”(https://www.xwcbtj.cn/)进行填报。各企业所需填报的表格,会在系统中自动生成(系统中显示红色的为应填报表,业务报表和财务报表都需填报)。
三、有关要求
各企业要认真填报相关信息,具体注意事项见附件1,需要完成统计年报工作的企业,请注意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工作(年度核验工作)与新闻出版统计年报报告(统计年报工作)数据的一致性。
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工作将不再进行盖章环节,高新区管委会教育文体部将对存在不报、虚报、瞒报及经营地址不符等问题的企业100%核查;对不符合生产经营条件、不开展印刷业务、许可证不在有效期范围内的企业依法注销。
( 联系人:刘一江 联系方式:0531-88871192 )
附件3出版物印刷、数字印刷、专项印刷统计年报用户名及密码.xls
济南高新区教育文体部
2024年3月14日
编辑: 朱士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