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23年度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2-01 14:48 字体:【 信息来源: 高新区财政金融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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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自2024年2月1日—2023年3月1日(工作日)集中发放,在高新区报名审核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在高新区财政部门领取资格证书。

领取证书有两种方式:自取或邮寄,自取证书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领取(代领取证书的领取人需携带本人及证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方可);选择邮寄证书可登录 “济南市财政局官网”→“会计服务”→ “证书邮寄申请”入口申请邮寄(邮费到付)。

已取得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但未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人员,请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高新区领取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750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A厅A318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82689700


高新区财政金融部

2024年2月1日

编辑: 刘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