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订背景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济南高新区于2022年11月2日将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划转至应急管理部门。
原《济南高新区防汛应急预案》于2022年10月9日印发实施,在指导济南高新区防汛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位预案中有关规定发生变化或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新修订的《山东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已于2022年6月23日印发实施,《济南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于2023年6月3日印发实施。济南高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由原发展保障部(水务)调整到现应急安全部(应急),且部分单位防汛职能也有调整,亟需修订济南高新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二、修订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山东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济南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济南高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济南高新区实际,修订《济南高新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三、主要内容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主要由总则、组织体系与职责、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响应、信息报送和发布、应急保障措施、善后处置、预案管理、奖励与责任追究、工作评价、附则12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总则,明确指导思想、编制目的、编制依据,分析全区防汛抗旱基本情况,确定灾害与风险分析和适用范围以及工作原则。第二部分组织体系与职责,总体叙述区防指组织机构、抢险救灾指挥部、其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会商机制、专家咨询机制。第三部分应急准备,明确责任,加强工程准备、预案准备、物资队伍准备、转移安置准备、救灾救助准备、防汛抗旱检查、技术准备、宣传培训等。第四部分监测与预警,包括监测机制、单位预警、防指预警。第五部分应急响应,明确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和响应行动,根据雨情、灾情会商研判,区防指下达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应急响应启动令,根据雨情、灾情调整响应级别或终止响应。第六部分信息报送和发布。第七部分应急保障措施,主要是通讯与信息保障、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应急队伍保障、供电与交通运输保障、治安与医疗保障、物资与资金保障、社会动员保障、人员转移保障。第八部分善后处置,分为水毁工程修复、灾后重建、保险理赔、生活安置、其他处置工作、调查评估。第九部分预案管理,主要有预案编制和备案,宣传、培训与演练。第十部分奖励与责任追究。第十一部分工作评价,主要为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第十二部分附则,明确预案实施与解释事项等。
编辑: 肖丹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