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1年特殊考生审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6-21 00:00 字体:【 信息来源: 高新区发展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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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有关文件要求,2021年我市继续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中符合规定的考生给予照顾录取政策。现将我市2021年办理特殊考生审批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一线抗疫人员子女的加分

按照山东省《关于为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办好十二件的通知》和济南市《关于强化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服务保障措施的通知》有关要求,经省、市卫健部门确定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立功受奖人员子女 2021 年参加中考的,参照现役军人子女优待办法给予加分照顾;立功受奖人员名单由省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提供,具体的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二、其他类别特殊考生加分

1、为避免不必要的人员聚集和流动,今年的《特殊考生升学照顾审批表》不再统一印制,由各初中学校的附件样式负责打印,各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领表格,一式两份填写。

2、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可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特殊考生升学照顾审批表》,班主任和学校负责人须审查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先由初中学校负责将其信息录入特长生审核平台,再将纸质版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统一办理审批,除特殊要求的外,不受理学生个人或家长的办理。

3、各初中学校须在规定时间内为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集体办理特殊考生升学照顾审批手续。审批的相关要求见《特殊考生升学照顾审批表》所附的“办证指南”。

4、毕业学校必须在6月2日将符合条件并办理了审批手续的考生名单在校内张榜或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内容应包括学生姓名、加分项、所加分值及审查部门审查人,并将公示通知拍照片留存,市中招办将在市招考院网站(www.jnzk.net)公示全市特殊考生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5、烈士子女、现役军人类子女的办理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8:00-17:00,办理地点为济南市市中区经二路195号,济南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内西综合楼二楼。市内四区、历城、南山以学校为单位办理,其他区县以区县为单位办理。

6、少数民族考生办理由区县民宗局负责,办理的程序是先由学校进行初步审核盖章后,以学校为单位携带考生的证明材料,到学校所属的区县民宗局审批,区县民宗局审批完毕后,报县招办审批,5月25日前办理完毕加分认定工作。

7、符合加分照顾条件的公安警察子女、港澳台考生和“三侨考生”(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请家长(或学校)和市公安局、市台办和市委统战部(市侨办)联系,相关单位审批完毕后,报市招办审批,5月25日前办理完毕加分认定工作。

8、区县招办汇总完成上述审核后的材料后,通过特殊考生审核平台与审批表逐一核对审核。审核完成后,审批表纸质版一份留区县招办,一份报济南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三、有关证明要求

1、现役军人出具的证明要有学生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就读学校,该生与家长之间的关系,该生父(母)姓名,在目前所在部队的服役开始的时间。

2、现役军人出具的证明除注明部队番号外,还要注明部队驻扎的地点,有单位抬头,一式两份,一份留审批部队,一份留市教育局。出具证明的单位必须是师以上政治部证明信,且政治部主任需要亲笔签名认可。

3、驻国家规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的现役军人子女、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的证明,除满足上述1、2条外,还要注明所驻扎的地区是哪一年被确定的、确定的文件编号以及该生父母开始驻扎的日期。要求在地点服役一年以上,且目前仍在该地区服役。

4、在西藏自治区的现役军人除满足上述1、2条外,还要注明开始在西藏服役的日期。要求在地点服役一年以上,且目前仍在该地区服役。

5、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的证明,除满足上述1、2条外,还要注明从事的岗位和性质,开始从事此项工作的时间。要求在地点服役一年以上,且目前仍在该地区服役。

6、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和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除满足上述1、2条外,还要注明立功的文件名称以及文号,并携带复印件一并审查,复印件也需要政治部签字确认,并加盖师以上政治部公章(仅限军功)。

7、国家应急救援消防人员参照现役军人的有关证明要求。

8、公安警察出具的证明要有学生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就读学校,该生与家长之间的关系,该生父(母)姓名,目前所在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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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朱士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