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流通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5-17 14:13 字体:【 信息来源: 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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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济南市商务局、济南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转发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流通专项)的通知>的通知》要求,请辖区相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将符合文件要求的申请材料一式七份,报送到高新区管委会A座715室。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18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方宪明

联系电话:88871665

附件:关于转发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流通专项)的通知》的通知.pdf

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1年5月17日

编辑: 魏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