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济南高新区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实施方案》,2021年3月至5月,济南高新区工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对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部分部门单位、园区预算执行情况等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一)全口径财政预算完成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01,503万元,支出1,131,8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7,370万元,支出686,38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200万元,支出3,45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7,638万元,支出24,278万元。
(二)政府债务情况
2020年度,济南高新区地方财政债务余额486,45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18,400万元,专项债务余额368,050万元。
(三)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设置情况
2020年度,高新区财政总预算中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期初余额为106,483万元,当年补充44,433万元,动用90,000万元,年末余额60,916万元。
(四)“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2020年度,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支出预算为799.06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196.82万元,较上年降低64.15%。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部门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
1.扩大预算编制范围,将国有企业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年内向2家企业下达预算资金156,955.97万元。
2.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未编入年初预算。2020年度,上级提前下达的各类资金2,746.54万元,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
3.个别预算编制不细化、不具体。基建项目支出未按照具体工程下达预算,涉及金额168,515万元;对各学校的转移支付资金,均下达到原社会事务局,由原社会事务局拨付各学校,未支付到资金最终用款方,共计3,336.13万元。
4.财政专户利息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2020年末,财政专户存款利息收入9,679.46万元未上缴国库。
5.财政专户往来款项未及时处理,部分应收款项对方单位未挂账处理。财政专户核算的2个单位3,095.06万元的往来款,在对应部门无相应的负债记录。
6.部分预算收支未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核算。2020年,收国有资本经营利润19,800万元,累计向2个单位增加注册资本金67,000万元,均未列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7.预算绩效管理还存在不足。2020年,原财政局组织各预算单位对242个项目实施绩效自评,审计发现部分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不明确,且评价指标中定性指标多、定量指标少,指标设置针对性不强,影响绩效评价质量。
(二)部门预决算编制及预算执行方面
1.个别单位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科学,预算执行率不高,决算编制不完整。2个单位收到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共计977.09万元,未在部门预决算中反映;个别部门预算调整过大且总体执行率低;2个部门单位决算与账面金额不符。
2.个别部门往来资金长期挂账未清理。个别单位2010年预付款项1240万元,截至审计日未清理收回。
3.部分部门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5个部门单位对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物品未计入固定资产,共计174.26万元 ;2个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不准确,未准确计提折旧。
4.部分部门单位内控制度存在漏洞。有的单位费用报销审批手续不完整,无单位负责人签字;有的单位报销凭证附件不全,有的不合规发票、收据入账。
5.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部门未及时核销账面车辆资产。部分部门未及时核销已拍卖公务用车,截至审计日仍在账面及资产管理平台核算登记。
6.个别改建、扩建、修缮工程未形成固定资产,均作费用化处理。2个单位项目支出共计8855.43万元,均直接以业务活动费用列支。
7.支付专家费用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6个部门单位支付专家评审费、劳务费时未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款的义务,涉及资金共计14.53万元。
8.部分部门单位公务卡持卡率低,公务卡制度落实不到位。有的单位公务卡持有率仅3.39%,有的仅有1人启用公务卡,5个单位支出中应使用公务卡而未使用,涉及资金55.6万元。
9.个别部门合同管理不规范。个别单位无合同编号和合同生成日期,无法有效判断是否按合同约定付款;有的单位提前一年支付设备质保金26.74万元,未按照协议约定时间。
10.个别预算收入入库科目不准确。1个单位收到划拨土地收入6,254.29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核算,未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核算。
11.公租房管理还存在部分问题。一是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收缴房租。沁园新居2020年少收租金100.36万元,港源新居和沁园新居部分租户欠缴2016——2021年房租共计10.37万元。二是部分租户长期拖欠租金且未按合同约定交纳滞纳金。港源新居个别承租人未及时缴纳商铺租金及滞纳金。三是公租房押金管理不规范。截至2020年底,公租房收取的房屋押金1317万元由物业公司管理。四是公租房管理系统功能不完善。系统中租赁合同无金额、付款方式等基本信息,不能准确掌握房屋出租情况及租金收取情况,物业公司也不能即时提供每个小区的公租房出租情况、租金交纳情况。
三、审计建议
一是强化国资预算编制管理,做到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全面提升部门预算编制科学性。二是强化往来资金管理,加大对长期挂账资金清理力度,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三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根据部门撤并情况,及时完善账面资产及资产管理系统数据,定期盘点固定资产,确保账实相符。四是探索国有资产增值模式,建立健全高效能的资产管理机制,确保基建类支出全部形成固定资产。五是强化内部控制意识,狠抓内部管理,健全监督机制,确保资产使用安全有效,资金高效运行,财务管理合法合规。
四、审计整改情况
审计期间,各被审计单位针对审计反映的问题,坚持边审边改、即知即改,对预算编制、资金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取得了一定成效。下一步,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将加强督促检查,调度整改情况,并公告整改结果。
编辑: 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