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选民:
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我区人大将于今年底和明年初进行换届选举,这是全区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论述要求的一次具体实践,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 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选举结果人民满意。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加强基层国家政权建设,顺利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凝聚全区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更加奋发有为推动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选举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是人民当家 作主的重要体现。我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当前进入划分选区和选民登记阶段,为了确保这次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切实保障选民依法享有的民主权利,请广大选民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依法进行选民登记。凡年满十八周岁、具备选民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在本区选举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主动进行选民登记。选民的法定年龄统一按照选举日 12 月 28 日(含本日)计算。选民名单将在 12 月 8 日前张榜公布。
依法积极参与候选人推荐和确定。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是选好代表的基础。依法做好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推荐工作,保障选民的提名权,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将于 12 月 13 日前公布;选民应在选举工作人员的组织下,充分发表个人意见,积极参与协商酝酿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工作,12 月 21 日前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及基本情况。
依法认真参加投票选举。法律规定,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 1 个投票权。12 月 28 日是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投票日, 选民应按时参加投票选举。因患有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或者居住分散并且交通不便不能参加选举大会和投票站投票的选民, 由选区设立流动票箱组织投票。文盲或因残疾不能填写选票的, 可以委托自己信任的人代写。选民如果在选举期间外出,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并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代为投票。选民对于代表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选民,也可以弃权。选举结果由选举委员会确定是否有效, 并予以公布。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请广大选民在参加换届选举活动时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各位选民,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 主动投入到区人大代表的选举活动中去,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济南市历下区选举委员会办公室
2021 年 11 月 24 日
↓↓↓选民登记具体规定↓↓↓
1、年龄登记截止时间:2003年12月28日24 时以前出生。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家法室《选举法适用问答》有关规定,计算年满18周岁的时间截止到选举日当天24 时。
2、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登记。
3、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企业职工、在校学生,在其所在单位的选区登记。
4、行政关系仍在原工作单位的退休、离休人员由所在单位 进行登记;行政关系不在原工作单位的,在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如本人要求在居住地参加选举,居住地应在取得户口所在地证明后准予登记。
5、户口不在本选区,而短期在此工作或居住的人员,在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
6、临时外出人员,在其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登记。
7、在本选区的外来居住人员,取得选民资格证明的,可以在所在选区进行登记。
8、旅居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选举期间在本区内的, 可以凭本人身份证件在原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工作所在地登记。
9、驻区高校学生,由所在院校核实选民资格,以学校为单位进行登记。
编辑: 王乔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