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工信部2021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1-01 10:16 字体:【 信息来源: 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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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组织申报工信部2021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有意向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准备材料。

  一、申报注意事项

  (一)围绕网络集成创新、平台集成创新、安全集成创新、园区集成创新4大类17个具体方向,遴选一批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具体要求见《2021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见附件)。

  (二)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项目且仍在示范期的项目(2年有效期)不可重复申报,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不可申报,未建或在建项目不可申报。

  (三)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每个申报项目所涉及的试点示范方向不超过1个。申报主体须对单位资质、项目申报书(附件2)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且必须提供项目相关视频证明材料(5-10分钟),否则视为无效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要求

  请于11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七份)加盖公章(A4打印并胶装,附信用报告,加盖骑缝章、做目录页、插页)及电子版光盘(PDF扫描版及word版)报送至管委会A座716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焦老师 88871573

  电子邮箱:gxqkjjgxb@jn.shandong.cn

  

关于组织申报工信部2021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rar

  

济南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1年10月30日


编辑: 魏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