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 济高管党群字〔2021〕128号 |
成文日期: | 2021-10-13 | 发布日期: | 2021-10-13 |
失效日期: |
有效性说明: |
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
关于印发《济南高新区关于举报非法宗教活动及违纪违法行为的奖励办法(试行)》
的通知
济高管党群字〔2021〕128号
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直属企事业单位:
现将《济南高新区关于举报非法宗教活动及违纪违法行为的奖励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
2021年10月13日
济南高新区关于举报非法宗教活动及违纪违法行为的奖励办法(试行)
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防范和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及违纪违法行为的积极性,依法规范高新区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济南高新区关于举报非法宗教活动及违纪违法行为的奖励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防范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及违纪违法行为的积极性,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奖励对象是指举报高新区内发生的非法宗教活动及违纪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负有防范打击非法宗教活动职责的高新区各有关单位工作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非法宗教活动及违纪违法行为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宗教事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第二章举报内容
第四条凡发现以下非法宗教活动问题和线索的,可及时向高新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或高新区公安分局举报。
(一)宣扬宗教极端主义,或者利用宗教进行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破坏民族团结、分裂国家和恐怖活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侵犯公私财产的。
(二)在公共场所、走街串巷、进村入户非法传播宗教思想(合法教职人员到本宗教信徒家中从事符合相关规定的宗教活动不在此列),印刷、散发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非法宗教出版物。
(三)擅自组织未成年人参加宗教教育培训、宗教夏(冬)令营的。
(四)擅自在宗教活动场所外举办宗教活动或者举办跨区域宗教活动的。
(五)擅自邀请域外人员讲经、讲道、讲课的。
(六)擅自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或者信息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的。
(七)非宗教团体、非宗教活动场所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或接受宗教性捐赠的。
(八)假冒宗教教职人员身份进行宗教活动或者骗取钱财。
(九)在宗教院校以外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传教、举行宗教活动、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
(十)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行为。
第三章奖励标准
第五条对举报的非法宗教活动及违纪违法行为经查属实并积极支持配合调查核实的,在调查处置结束后,视情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一)提供非法宗教活动组织、人员信息的,奖励人民币200元。(二)提供线索并协助对涉及的非法宗教组织、违法人员进行查处的,奖励人民币500元。
(三)提供线索并协助对涉及的境外非法宗教组织、违法人员进行查处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
(四)提供线索并协助查获境外非法宗教组织首要分子、查清该组织境内活动架构及骨干人员的,奖励人民币2000元。
第四章工作原则
第六条处理群众举报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保密原则。对群众举报的线索应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未经举报人同意,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或泄露举报人有关信息,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人的法律责任。
(二)奖励原则。对举报的每一条线索,及时向举报人反馈核实结果。凡被认定为有效举报线索的,一律按本办法规定兑付奖金。举报人举报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回复处理结果和通知领奖。对同一地点同一宗案件的举报奖励不重复发放。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线索的,按一宗案件进行奖励。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线索的,按照受理时间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以受理机关登记时间为准)。
(三)客观真实原则。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所知的涉非法宗教活动的线索情况。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诬陷他人的,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动他人举报投诉或以举报投诉为名借机敛财的,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查实的违纪违法行为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第五章举报方式
第七条举报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举报:
1.电话(工作日工作时间内)
高新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0531-88871288。
高新区公安分局:0531-88870110。
2.邮箱
高新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gxqtzb@jn.shandong.cn。
3.来信来访
高新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济南高新区舜华路66号管委会A座407室。
高新区公安分局:济南高新区康虹路1号802室。
济高管党群字〔2021〕128号 关于印发《济南高新区关于举报非法宗教活动及违纪违法行为的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编辑: 张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