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购物狂欢节即将来临,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场监管局发布“双十一”网络购物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识别和规避网络购物风险,做到科学选择、理性消费。
网络购物存在的消费风险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是商品信息难保真实。一些网络电商经营者对所售商品照片和视频往往采用技术加工来呈现商品完美的一面,并不能提供商品的全部信息。
二是七日无理由退货设限。根据新修订的《消法》,消费者对网购商品(性质特殊4类商品除外)享有七日无理由退货权,而一些网商经营者无视商品性质,单方面声明免除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
三是商品价格打折藏猫腻。一些网商经营者为了吸引消费者,采取先虚高商品原售价,再以打折降价搞促销。
四是网商虚假刷单炒信。一些网商经营者为了追求信用等级及好评,通过刷单炒信等虚假交易方式获取不实评价来吸引消费者关注或下单。
五是售后服务存在短板。一些网商经营者声称全国联保,由于售后服务网点不足,难以就近上门,要求消费者通过快递方式寄送商品进行售后处理。
为了避免网络购物风险,推行理性消费应把握“三要”。一要按需消费、理性选择。消费者不要被商家的各种优惠所诱惑,应根据实际需要,切忌冲动消费。为防止掉入网络电商经营者虚假促销的陷阱,消费者应选择经营正规、信誉度高、交易量大、评价好的电商平台和网络店铺经营者,坚持货比三家、价比三家。建议消费者在选择购买商品时自觉增强目的性,选择自身需要和实用的商品。二要保留凭证,以利维权。消费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网络购物证据,便于事后维权。收货时要检验物品是否完整无损或所购商品是否一致后再签收。发现货物有损坏或货单不符情形,消费者应拒绝签收,并及时与经营者或电商平台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消费者可以向经营者或电商平台所在地监管部门、消协组织投诉维权;必要时,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三要安全支付、保护信息。网络支付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消费者在实施购买行为时,注意个人信息保密,防止银行卡被盗刷,一定要使用正规的第三方支付软件,切忌在QQ、微信等聊天工具进行转账交易。在交易过程中,不要轻易透露真实姓名、证件号码以及银行账号密码等关键信息。收到货后不要随意丢弃包装袋,杜绝消费者相关信息外泄。
编辑: 执法大队 田星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