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济高管办字〔2018〕92号
成文日期: 2018-10-08 发布日期: 2018-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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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高新区学前教育奖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10-08 15:46 字体:【 信息来源: 教育体育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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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济南高新区学前教育奖补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8日

济南高新区学前教育奖补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济南高新区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高新区实际,特制定本奖补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公办民办并举,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通过建立奖励和扶持政策,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引导和扶持普惠性幼儿园,逐步实现以公办幼儿园为龙头,以普惠园为主体,以特色民办园为补充,各类学前教育资源优质协同发展。实现公办及普惠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以上。

二、奖补内容

(一)落实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对区内认定公布的办园行为规范、达到相关办园标准的公办幼儿园(含公办性质幼儿园)及执行普惠收费标准的民办幼儿园实行生均公用经费制度。从2018年起,根据《关于济南市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济财教〔2018〕35号),农村集体园(以村居为主要承办单位,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办,主要面向村居居民子女为服务对象的主城区以外的幼儿园)和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按照每生每年810元进行拨款;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按照每生每年1000元进行拨付。生均公用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完成保育教育活动和其他日常开支等方面,不得用于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和人员经费支出等方面。

(二)实施保教费补贴

加大对公办、公办性质及民办普惠性幼儿园(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格及执行政府协议价格的)保育教育扶持力度,对符合高新区收费规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公办及农村集体园以外的公办性质幼儿园视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对待),按符合条件的在园幼儿每人每月300元进行补贴。公办幼儿园及农村集体园按符合条件的在园幼儿数每人每月500元进行补贴。

三、奖补范围

(一)生均公用经费及保教费补贴

1.奖补园所

经高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注册,符合生均公用经费及保教费补贴奖补条件且办园规范、具备招生条件的普惠性幼儿园(公办、公办性质及民办普惠性幼儿园)。

2.奖补幼儿

(1)指每年春季秋季符合招生条件的在园适龄幼儿。

(2)企事业单位办园享受普惠的幼儿须是面向对高新区做出贡献的人员子女。

(3)生均公用经费和保教费补贴按照春季秋季入园人数享受普惠的在园幼儿数的实际数进行发放。

(二)专项奖补资金

建立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专项奖补资金,每年按照学前教育经费的一定比例用于对新建园、幼儿园改扩建、村办园提升、幼儿园升类达标等管理规范的幼儿园进行专项奖补。

1.新建园开园经费。将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办成公办幼儿园,拨付新建园开园经费20万元,用于幼儿园装饰及设施设备采购等。

2.幼儿园改扩建及提升补贴。对实体化的农村集体园按照改扩建班额,根据幼儿园办园条件,由社会事务局进行实地勘察、核算,确定具体用于园所的改扩建及提升补贴资金。根据高新区实际情况,为弥补农村集体园的薄弱现状,按照市级标准每班7万元进行奖补,先拨付奖补金额的50%,待2019年底提升工程完毕达到市级一类园标准后拨付剩余50%。一次性提升后农村集体园提升按照上级部门农村集体园提升奖补政策执行。

3.幼儿园升类达标奖补。根据省市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每年年检工作中对各级各类幼儿园进行区级预审,督促符合区级预审的幼儿园申报省市升类晋升,并对完成升类达标的园所进行奖补。晋升省十佳的园所8万元,晋升市十佳的园所6万元,晋升省级示范的园所5万元,晋升市一类的园所3万元,晋升市二类的园所2万元。

4.保安经费补贴。逐步对全区公办、公办性质(实体化的农村集体园)幼儿园统一配备正规保安,公办园配备2名保安,并配齐相关安保器械,按照每园每年8万元的标准拨付;实体化的农村集体园逐步配齐2名保安,参照公办园标准拨付。

四、奖补程序

(一)公办幼儿园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奖补名单审核、落实奖补和动态监督管理。

(二)农村集体园和符合奖补条件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由各所属街道办事处负责奖补名单审核、落实奖补和动态监督管理。

(三)初审

由幼儿家长按照要求提供幼儿及父母双方身份证号码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严禁让家长提供与优化营商环境相悖的材料),幼儿园进行初审。幼儿园对符合条件的幼儿逐一登记、建立档案、填写汇总表等报辖区街道办事处,公办幼儿园将相关信息及其他佐证材料交高新区教育主管部门。

(四)复审

各街道办事处根据相应幼儿园提交的材料逐一进行审核、汇总,确定相应幼儿园享受奖补政策的幼儿名单。高新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公办幼儿园提交的材料并确定享受奖补政策的幼儿名单。

(五)公告

高新区教育主管部门公告公办园奖补名单、各街道办事处公告辖区内农村集体园及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奖补名单、各幼儿园在醒目位置公告本园奖补幼儿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五、资金拨付办法

(一)对符合条件的区内园所,每年按学年分学年初、学年末两次完成奖补资金拨付。

(二)生均公用经费拨付

生均公用经费按照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格以及执行政府协议价格的普惠性幼儿园享受普惠收费的在园幼儿,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落实资金拨付。

(三)保教费补贴资金拨付

保教费补贴按照符合高新区奖补条件的奖补园所和奖补幼儿,以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资金拨付。

1.公办幼儿园保教费补贴资金预付

(1)每学年10月中旬公办幼儿园按照奖补规定对9月1日入园,在园享受普惠的幼儿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相关材料及确定好的幼儿奖补名单报送高新区教育主管部门。

(2)高新区教育主管部门对相关材料及幼儿奖补名单进行复核,确定学年初公办幼儿园奖补幼儿名单。每学年初,教育主管部门按照相关幼儿园秋季奖补幼儿数对相应的公办幼儿园进行50%的资金预付。

2. 农村集体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补贴资金预付

(1)每学年10月中旬将农村集体园及符合奖补条件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奖补规定对9月1日入园,在园享受普惠的幼儿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相关材料及确定好的幼儿奖补名单报送所属辖区的街道办事处。

(2)各街道办事处对相关园所提交的材料及幼儿奖补名单严格把关,进行复审,确定学年初相关园所的幼儿奖补名单。每学年初,各街道办事处按照相关幼儿园秋季奖补幼儿数对相应的幼儿园进行50%的资金预付。

3.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补贴资金差额拨付

(1)每学年2月份公办幼儿园按照奖补规定对在园享受普惠的幼儿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相关材料及确定好的幼儿奖补名单报送高新区教育主管部门。

(2)高新区教育主管部门对相关材料及幼儿奖补名单进行复核,确定学年末公办幼儿园奖补幼儿名单。依此对相应的公办幼儿园进行50%的资金差额拨付。

4.符合奖补条件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及农村集体园保教费补贴差额资金拨付

(1)每学年2月份农村集体园及符合奖补条件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奖补规定对在园享受普惠的幼儿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相关材料及确定好的幼儿奖补名单报送所属辖区的街道办事处。

(2)各街道办事处对相关园所提交的材料及幼儿奖补名单严格把关,进行复审,确定学年末相关园所的幼儿奖补名单,依此进行50%的差额资金拨付。

六、奖补政策的界定

(一)高新区常住户籍人口

1.高新区户籍和房产一致的相关证明材料

2.直系子女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高新区常住非户籍人口

1.房产的相关证明材料

2.直系子女的相关证明材料

3.与高新区纳税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

4.高新区单位缴纳的一年及以上社保证明或纳税证明

(三)外来务工人口

1.高新区务工人员

(1)暂住证、租房合同、常住地址的有效证明材料

(2)与高新区纳税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

(3)直系子女的相关证明材料

(4)高新区单位缴纳的一年及以上社保证明

2.高新区经商人员

(1)直系子女的相关证明材料

(2)在高新区居住的相关证明材料

(3)高新区缴纳的一年及以上的纳税证明

说明:高新区单位缴纳的一年及以上社保证明及纳税证明须提供自材料审核之日起提前一年及以上的缴费记录。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管委会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学前教育发展领导小组,定期调度学前教育发展中遇到的重点、难点等突出问题,研究和推进各项奖补工作专款专用、落实到位,对瞒报、错报、截留、挪用和抽逃资金等的行为,将上报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街道办事处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定期组织政策性强的业务培训,明晰责任和事项,确保学前教育奖补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完善机制和程序。完善奖补程序,层层审核、严格把关、职责清晰、责任到人。对于套取奖补资金的单位,一经查实,将取消单位奖补资格,收回全部奖补资金,两年内不得申报奖补资格。按照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三)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健全教育预算拨款和投入机制,跨年度预算要列入上一年度预算拨付,财政经费要足额保障学前教育发展需要,并确保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逐年增加。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占整个教育经费投入比例不少于10%,不断扩大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的来源渠道,将教育费附加一定比例用于学前教育,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和稳定发展。建立公用经费及保教费补贴定期比较机制,每两年调整一次补贴标准。

(四)完善幼儿园准入及退出机制。制定《济南高新区民办幼儿园筹设、设立、变更、终止、换证服务指南》,完善民办幼儿园准入及退出机制。按照济南市相关要求,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工作,建立相应的退出机制。

(五)规范幼儿园管理。按照幼儿园设计办园规模、保教费收费标准,落实监管金制度。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公办幼儿园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公办幼儿园(包括公办性质幼儿园)实行收支两条线,收费使用国家规定的财政票据,并进行公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园收费具体确定,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加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使用合法票据,对外公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后高新区教育主管部门将认定名单、普惠划定范围及收费标准在高新区微信平台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各幼儿园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等制度,并按国家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幼儿园存续期间,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占幼儿园资产和挪用办学经费,举办者不得抽逃出资。农村集体幼儿园建立独立财务账户,街道办事处或村居负责保障农村集体幼儿园各项资金到位,对于生均经费、保教费补贴等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任何部门不得截留、挪用和抽逃资金。实行幼儿园财务公开制度和统计公告制度,确保学前教育经费使用规范合理。

本奖补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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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朱士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