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区关于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考试现场资格复审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12-20 16:59 字体:【 信息来源: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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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济南高新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考试工作安排,参加济南高新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考试笔试的人员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请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到审核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一、审核时间

  12月21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12月22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

  二、审核地点

  济南高新区新泺大街1166号人才大厦(奥盛大厦3号楼)18层,公共服务大厅。

  三、所需携带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若身份证原件遗失需提供临时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需复印户主页、常住人口登记卡索引页、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

  3.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如毕业证书原件遗失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4.考生诚信承诺书2份;

  5.报名登记表2份;

  6.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1)普通人员需提供2年以上(含2年)工作经验证明(模板见附件1);

  (2)具有1年以上(含1年)社区工作实践经验的,需提供社区居委会盖章的证明(模板见附件2);

  7.非济南市户籍考生中,属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到社区工作满2年的优秀专业社工,还需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1)居委会证明(模板见附件3);

  (2)所属社工机构证明(模板见附件4);

  (3)济南市社工协会对所属社工机构的证明;

  (4)社工证。

   8.户口本住址栏显示在村(含村改居)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模板见附件5)。

  四、其他事项

  1.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不能进入面试。

  2.资格审查贯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考试全过程。考生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

  咨询电话:0531-88871037;0531-88871405;0531-88871807;

  济南高新区人力资源管理部  济南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2017年12月20日

  

       附件1(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证明):

  证    明

  ***,男/女,身份证号***,从**年**月——**年**月在我单位(单位地址:***市***路***号)从事***工作。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1年及以上社区工作实践经验证明):

  证    明

  ***,男/女,身份证号***,从**年**月——**年**月在***市***区***街道***社区从事社区***工作。

  特此证明。

  

  ***社区居委会(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优秀专业社工社区居委会证明):

  证    明

  ***,男/女,身份证号***,在济南市***区***街道***社区开展***(写详细项目名称)社工服务项目,服务时间满2年,表现优秀。

  特此证明。

  ***社区居委会(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4(优秀专业社工所属社工服务机构证明):

  证    明

  ***,男/女,身份证号***,自***年***月至今,在济南***(所在社工机构全称)工作,作为**(部门/街道)购买服务的专业社工,派驻社区开展专业社工服务满2年。

  特此证明。

  ***社会工作服务社/中心(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5:

  证    明

  本人系参加2017年济南高新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考试的考生,报名序号为***,户籍所在地为***市***县/区***乡镇/街道***村,我不是(或已经放弃)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不享受户籍所在村村民待遇,不参加村委会换届选举。

  本人承诺开具的证明真实有效,如果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本人资格,本人自愿承担因违法违纪行为所造成的相应责任。

  本人姓名(签字):

  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公章)

  年   月   日